时代商报讯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为企业承担成本,却从未获得过半分红利”,这是政府自1994年至今一直存在的状况。近日,一份世行的报告却把此问题推上争论的风口。
2月10日,由世行驻中国代表处高路易、高伟彦、张春霖执笔的《国有企业的分红:原因、金额以及支付给谁?》的报告引起业内人士的关注,该报告指出,中国国有企业的利润和改制收入属于公共收入,应当向国家分红,上缴财政部,有关红利支出的决定应该纳入统一预算,由全国人大批准。
据了解,央企2005年实现净利润6276.5亿元,2004年全年的净利润为4000亿元。2003年,包括省级和市级企业在内的所有非金融类国有企业的利润总额达到了7590亿元。但由于历史原因,不论是财政部、国资委还是其他任何中央政府部门,都没有从中央大型国有企业那里分红。
但这几年国家却承担了企业重组的大部分成本:国家已经接手了诸如学校和医院等原属国企的社会职能,而且国家在职工失业和提前退休等相关的成本方面还担负了主要的责任。事实上,在国资委近期着手建立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制度以后,央企将向国家分红已注定要成为“既成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