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化名)饮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朋友死、自己伤的后果。近日,新都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今年23岁的王勇,与死者周某原是好朋友。去年9月3日,两人与其他两个朋友开车到新都区玩,并聚在一起吃饭喝酒。 可酒后王勇执意开车回家,其他几人只好一同上车。
次日凌晨3时许,四人驾车由新都向青白江方向行驶。当行至108国道2217km+850m路段时,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周某与后排的黄某开玩笑,随后两人便打闹起来。黄某起身一不小心撞上了正在驾驶中王勇的右胳膊。由于王勇已经喝醉,身体失去平衡,致使轿车突然失控,翻入沟内!翻车后,王勇立即下车查看情况,后座的两人均只是表皮轻微伤,但不幸的是周某当场便停止了呼吸。
警方赶到现场给王勇测试后发现,他的酒精浓度严重超标。经过警方现场勘查及检验,断定王勇对这起事故负主要责任。
接到判决书后,王勇十分后悔:“亲人朋友提醒开车不要喝酒,可自己就是不听。现在出了事故,搭上了朋友的一条命,自己也成了罪人,才知道酒真害人!”
黄晓龙实习生董馨记者李东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