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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最新出炉的禁售警示牌。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酒类产销管理办获悉,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的禁售警示牌式样已经出炉,长沙首批将制作1万块警示牌,下月正式发放,并悬挂至全市各酒类经营场所。
涉及所有酒类产销厂商
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最惹人注目的一是备案溯源制,二是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
据了解,备案溯源制要求在三个月过渡期内完成。市酒管办主任黄首平告诉记者,包括四县(市)在内,长沙的酒类经营户多达数万家,前期准备工作已在进行中,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及警示牌发放均将在下月启动,届时,将涉及所有酒类产销厂商。记者看到,备案登记表中,包括经营者名称、经营地址、经营类型、主要经营品种在内的空白处届时都必须由经营户详细填写。此外,登记表中还附有一份《承诺》,需由经营者本人签字盖章,承诺内容第一条就是:遵守《办法》,接受酒类流通监督检查和管理。
警示牌应挂在显著位置
“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据介绍,以后凡是卖酒的地方,诸如超市、便利店、宾馆、酒楼、西餐厅等地,都要悬挂该警示牌。
禁售警示牌以黄底、红图相配,极为醒目。据介绍,该警示牌为全省统一式样,由各市州酒类主管部门自行制作。长沙首批1万个正在加紧制作中,所有警示牌规格均为30厘米×40厘米。
如果在统一发放禁售警示牌后,不悬挂的或者悬挂了却依旧向未成年人售酒,又当如何?黄首平告诉记者,一方面是加强监管,市、区县(市)都将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酒类监管领导小组还将成立一支专门的执法队伍,并进行执法培训,专门执法。此外,将广泛发动群众进行举报、投诉,对于违反者,将按《办法》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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