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联合早报》记者] 前面您说的中国执行全世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我想进一步了解一下有哪些保护方面?另外全世界最严格的这个标准是怎样的?
[陈锡文] 这个严格程度,你如果看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就能得出这个结论,其中最重要的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方面,所有要把农村耕地转为城市工业建设用地的过程中,我们的五级政府中有三级政府是没有任何审批权限的,乡政府、县政府和市政府都没有,只有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才有。 第二方面,省级政府虽然有土地审批的权限,就是农地转为建设用地,但是给他的权力是非常有限的:1.如果列入基本农田的,省级政府没有权利审批。2.审批非基本农田的耕地,省级政府最大的权限是35公顷。3.如果审批荒地,省级政府有75公顷的权利。基本农田必须由中央政府来审批,如果超过我刚才讲到的普通农田35公顷、荒地75公顷,都必须由中央政府来批。
[陈锡文] 在我国的《刑法》中还可以看到,依据《刑法》对土地犯罪的条例,据我所知,这个条例在别的国家很少能够见得到,我们有三项土地犯罪的条款:第一是破坏耕地罪,第二是违法买卖土地罪,第三是营私舞弊、违法审批土地罪,这就涉及到政府官员。所以我想从这两部法律有关土地问题的规定来看,从制度上讲可以说我们是实行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当然在现实的执行过程当中,怎么把这些制度变为各级政府、各个投资主体以及全体公民自觉的行为,这还是一个很艰难的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