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21日电】(记者 黄全权)记者21日从此间获悉,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商务部、民政部联合发出公告,要求各地加强对进口捐赠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
公告要求,禁止境外捐赠人在向国内捐赠的医疗器械及用品中夹带我国列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