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22日电沈阳晚报消息,2月21日,记者从劳动部门获悉,今年辽宁省将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对象的范围,持《再就业优惠证》的集体企业离岗失业人员和持城镇复员转业退役证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也可向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据介绍,今年小额担保贷款的贷款对象范围有所扩大,持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集体企业离岗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持有《复员转业退役证》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以及持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失业等级证明的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话,都可以向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辽宁还将建立社区信用担保机制,简化小额担保贷款审批手续,对信用社区内居民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提高到2.5万元。
同时,对于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和《复员转业退役证》的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中央财政全额贴息。持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失业等级证明的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给予50%%的贴息。
另外,对于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企业新增岗位,《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