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3-15 17:28
台盟中央常委、上海市政协副主席石四箴委员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当前,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恶性食品安全案件不时发生,食品安全已成为广大消费者关注的焦点问题,急需加快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制。
石四箴委员分析认为,当前我国的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无论是生产环节,还是销售环节都存在许多安全隐患。令人发指、触目惊心,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和生命安全的案件不断发生:山西违规陈醋事件、平遥假牛肉事件、金华火腿用敌敌畏浸泡事件、毛发水制造酱油事件、天津蓟县病死猪肉事件……据一项统计,1998年至2001年的四年中年,消费者关于食品安全的投诉即多达50多万件。近年来,这一态势并未好转。
石四箴委员指出,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恶性食品安全案件不时发生,使人民群众对于作为生活必需品的食品安全性产生了疑虑,已成为广大消费者关注的焦点问题,影响了群众对食品市场,和负有执法责任的政府执法部门的信任。
为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石四箴委员建议,我国需要加快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制。第一,尽快出台《食品安全法》。我国现有的《食品卫生法》不仅时间滞后,且标准体系不完善,尚存诸多法律“盲区”。如《食品卫生法》仅对104种农药在粮食、水果、蔬菜肉等45种食品中规定了允许的残留量,总含291个指标。而国际食品法典则对176种农药在375种食品中规定了2439条农药残留标准。这样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就会使许多有害物资蒙混过关,给为非作歹者留下作恶空间。加快出台标准体系完备的《食品安全法》已迫在眉睫。
第二,建立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应改变那种当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或媒体曝光后才处理的情况,从源头抓起,注重防范,在犯罪还未形成之前就将其扼杀在萌芽之中。
第三,建立对相关管理人员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对于已经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除对当事人严肃查处,还要对其上级主管部门实行倒查追究制度,让那些没有认真履行执法责任的失职人员也承担相关责任。
第四,加大对造假售假者的处罚力度,令其无力再生。按国际通行规则,只要被发现一次严重食品造假售假行为,就将其永远逐出本行业。
稿源: 人民网
(责任编辑:戴金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