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个脚伤也要验艾滋?
辛先生在龙岗中心医院住院13天花掉千元化验费,医生称各种检测是为降低医患风险
核心提示
近日,在龙岗区某电子厂工作的辛先生由于脚背受伤送进龙岗中心医院后,却被院方告知要求他做艾滋病、梅毒、肝和肾功能等方面的检测,辛先生觉得有些检查有点风牛马不相及,认为医院有乱收费的嫌疑。 而院方称“多做检查是为查清隐患,降低医患风险”。
事件经过
治脚伤被抽8次血
辛先生在龙岗街道同乐吓坑村一家电子厂工作。今年1月13日的中午,他在工作的时候,左足脚背被重物砸伤,当场流了不少血。随即被送到龙岗中心医院急救。值班医生对伤口进行了紧急处理,并表示辛先生的伤势比较严重需要留院察看。
辛先生当天就住进了龙岗中心医院。到了晚上八九点的时候,主治医生对他说,院方要对他做艾滋病、肝病抗体和肾功能等方面的检查。这下,辛先生就犯糊涂了,自己不是只砸伤了脚吗,为什么连艾滋病、梅毒这些性病都得检查?
“开始时,他们并没有解释。其实,我的身体一直都很好,平常连点小感冒都没有。而且我今年才20岁,出来社会工作才不到两年时间,你说我会患上这些病吗?我当然是不同意医院方面给我做这种检查。但随后医生就说:‘你要配合我们的治疗,要不病情会变严重的!’我们作为病人又不懂医学,医生都这样说了,我就只好答应啦。”辛先生对记者说。
从1月13日起,辛先生一直在龙岗中心医院里住到了1月25日。在住院的这13天里面,辛先生发现不到两天就有护士来抽血。“住院13天,我总共被抽了8次血,我每次问护士小姐抽血是去干什么的?都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她们只是说是拿去化验!”辛先生挽起衣袖给记者看。辛先生的厂方老板并不认同这些化验所付的1000多元医疗费,这笔费用可能得辛先生自己掏。
厂方说法
不认同
无关联的检测
为了此事,记者找到辛先生工作的电子厂。该厂的陈经理表示,厂方其实非常清楚,这些多余的检验并不是他们员工要求的,医院方面可能存在乱收费的嫌疑。
陈经理回想说:“在员工被要求抽血做艾滋病检测的时候,我们并不在场。但1月14日,也就是小辛住院后的第二天,我们获悉这些情况后,马上与医院方面起了争执。我们对员工是负责的,他们受了工伤厂方会尽一切的能力去抢救治疗。但这种毫无关联的检测,我们并不认同,我们觉得医院是通过增加检查项目乱收费。”
随后,陈经理给记者拿出了当时医院开出的收费收据,上面清楚地打印着辛先生住院的13天里面总共花费了5390元,其中化验的金额就用了1061元,包括艾滋病、梅毒、肾功能、丙肝、乙肝等方面的检测。而在病例表、出院证明书和出院记录上,医生都没有关于辛先生与传染病方面有关的诊断。
“我们公司都为员工买了社保的,所以小辛的医疗费用单出来后,我们拿到了龙岗区社保站报销,但却被告知像艾滋病检测是不在保险范围,不能报销的医药费总共有1000多元。”陈经理说。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龙岗管理站一名姓陈的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证实了此事,她说:“这起事件中,工人伤的是脚,但却连艾滋病、梅毒、肝和肾功能等等方面都做了检查。这些检测是不属于我们的社保的范围之内,所以我们不对这些多出来的医疗费用报销。”
律师说法
医院有乱收费嫌疑
自己一个月的工资将用在这些不明不白的收费上,辛先生对医院的说法并不服气,他对记者说:“以后,是不是只要我稍微擦伤点皮毛,出了点血,就得交上几百甚至上千元的艾滋病、肾功能等的检测费。我们作为一个普通患者,这样也实在太亏了!”
就此事,记者昨天也采访了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的夏学义律师,夏律师认为,如果辛先生的说法属实,那么这家医院的行为应该算一种乱收费的行为。
夏律师说:“作为一个病人,在治病的过程中,他具有知情权。不论是病情还是治疗的风险,或者医生开的一张处方,都应该让患者了解清楚。同时,医院方面应该就此出台一个整治规范,究竟哪些病人要进行艾滋病的检测,作出明确的解释,这样就能说明自己没有巧立名目来进行乱收费。如果市民怀疑医院乱收费,除了向工商局投诉外,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求。”(请陈小姐领取报料奖200元)
医院说法
做这些检查
是对病人负责
在辛先生的陪同下,记者来到了龙岗中心医院,找到了当时接收小辛的外一科主任医师段君英。段医师在得知记者的来意后,也就此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我们这样做是为了降低医患风险。我们医院对所有外伤,住院和动手术的病人都要求做艾滋病检测。这是我们医生对病人负责。如果医院接收的病患真的有某些传染疾病,那样我们就能尽早检测出来,从而进行预防和治疗。另外,医生要求对病人的肾脏功能都进行检测,这是为了在以后用药的时候,能避免患者出现药物过敏的行为。”
记者找到了该医院医务科,该科室的一名姓杨的工作人员也对记者作出了同样的解释,并拿出了一张该医院要求医生对住院病人进行艾滋病检测的文件,这份文件是从2006年1月10日起实施的,但上面只有院方的公章,也没有说对所有外伤的病人。
主管部门
医院应与患者沟通
脚受伤却要检测艾滋病,这究竟合不合理?为此,记者采访了深圳市卫生局医政处的副处长周复。他表示,医院接收病人后,临床医生是可以要求患者做艾滋病检查,但什
么情况下适合做这方面的检查,这很难有个标准。
“在临床上,医生是可以
根据实际的情况要病患做一些检测。因为,院方并不清楚当事人是否患有传染性疾病,如果因为没有检查到而出现漏诊的话,医生是要负全责的。至于医院究竟对那些病人应该做艾滋病、梅毒、肝和肾功能等多方面的检测,这方面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必须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周副处长说。
但周副处长还认为,发生如此大的纠纷,主要是医生和病患缺乏沟通。“作为病患,他对医疗的标准并不清楚,尤其像脚受伤却要检查艾滋病,这究竟为什么要检查?医生应该耐心跟患者沟通,做好患者的思想工作,这样就能避免因为这些问题而产生纠纷。”他说。
随后,记者在深圳北大医院和龙岗人民医院了解到,他们除了对动手术的病人进行某些传染病的检测外,大部分的患者都不需要做此类检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