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公司状告省工商局
广州中院裁定发回重审
新闻追踪本网记者 游春亮
因为参考国外家具设计装潢而受到工商局的处罚,广东省汕头市一家具公司认为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滥用公权力,将其推上了被告席,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作出一审维持工商局行政处罚判决(详情见法制日报去年8月16日报道)。 日前二审程序中,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行政裁定: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2004年7月,汕头市金元区广达家私广场有限公司(下简称广达公司)向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称亚莎奇公司未经投诉人许可,生产、销售仿冒与投诉人家具特有装潢相近似的装潢。广东省工商局对亚莎奇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的决定。
亚莎奇公司认为广东省工商局滥用公权力,认定其仿冒侵权是无事实根据也是违反法律的。2005年2月21日,亚莎奇公司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后,天河区法院作出维持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亚莎奇公司的行政处罚判决。亚莎奇公司不服此一审判决,遂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