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江研 实习记者 刘治安【金陵晚报报道】发生火灾后,保安竟然发现消防栓没水,也没有及时报警,导致店铺被烧个精光。昨天,江宁法庭当庭宣判,由管理中国女人街店铺的南京富腾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腾公司)赔偿店主损失2.3万余元。
事发:大伙烧光店铺
几年前,高洁下岗后,用全部积蓄在江宁的中国女人街买下了一个门面房,并和售卖该房的福腾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协议。2004年下半年,高洁夫妇的店铺开张了。然而2005年8月4日深夜的一场大火将高洁夫妇的苦心经营付之一炬。虽然消防车在接警后立即赶到,并将大火扑灭,但整个店铺仍被烧个精光,连粉刷了的墙面都被烧得露出了砖头。事后,经消防部门认定,火灾直接经济损失为4.6万余元,但火灾原因不明。
纠纷:讨说法协商不成
据现场群众反映,火灾时间大概在凌晨1点半左右,消防车到达时间约2点多。在场的消防官兵也反映,火灾被扑灭时报警铃才响起,但喷淋器一直没有发生作用。高洁夫妇认为,富腾公司负责该房的前期物业管理,如果保安报警及时,或者采取措施得力,那么他们损失就不会这么大。由于协商不成,2006年1月6日,高洁夫妇向江宁区法院起诉,要求富腾公司赔偿损失8.5万元。
法庭:保安措施不当
昨天,江宁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高洁认为,富腾公司未履行物业管理合同的义务,造成了自己的损失。富腾公司指出:“富腾公司只是房地产开发公司,无物业管理资质。”高洁马上反驳:“那你公司为何要跟女人街的业主签物业管理协议?”法庭经审理认为,富腾公司保安人员在发生火灾后,未及时报警,采取的措施不当,对高洁夫妇遭受的损失负有一定的责任。法庭当庭宣判,由富腾公司赔偿损失2.3万余元,驳回高洁夫妇的其他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