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2月25日讯巢湖市建委日前对9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作出严肃处理,其中浙江台州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等3家企业被停止在该市的施工资格,其在建的工程项目结束后将被清出巢湖市建筑市场。
春节前夕,在巢湖施工的9家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了聚众围堵,群体上访等过激事件,不仅严重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此,巢湖市建委取消了浙江台州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浙江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越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巢施工资格,待在建的工程项目施工结束后清出巢湖市建筑市场,并责令这3家企业在巢湖施工的所有工程项目暂停复工,必须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显要位置对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公告,待民工工资全部付清、无民工投诉后,经该市建委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方可复工。同时,责令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浙江大经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临海第四建筑工程公司等6家建筑施工企业限期整改。
为防止同类拖欠民工工资行为的发生,该市建委要求各施工企业不得将工资交由施工班组发放,未实行劳务分包的项目,由总承包企业负责直接支付工资给民工本人,实行“月结季清”制。严禁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将民工工资交由施工班组和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发放;同时所有工程的施工现场入口处醒目位置必须设置民工维权告示栏,内容由市建委确定,施工企业负责上墙公布。
(陶小云 金学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