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专委会工作面临的形势不同以往。”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李其炎如是说。李其炎说,根据新一届全国政协对专委会工作的新要求,以及面对非典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不失时机地对去年的专题调研计划作了相应调整。 适当减少了调研次数,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全年共组织4次专题调研,3次专项考察活动,召开2次全国性大型研讨会;注重在选题策划上下功夫,专题调研内容始终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把促进稳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如“政府在就业工作中的职能定位”、“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和“司法体制改革”等;致力于调研成果的转化,向党中央、国务院提交了4份调研报告、2份考察报告,其中“高度重视政府在就业工作中的职能定位问题”和“灵活就业方式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亟需引起关注”2份调研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考察报告”受到中央和有关部门领导的批示,为领导机关正确决策以及维护地方社会稳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提供了重要参考意见。学习先行。这是十届全国政协开局之年的一个显著特征。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也始终把学习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李其炎说,通过组织报告会、研讨会和专题讲座等,推动委员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学习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和规章制度,学习时事政治和经济、管理、科技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的水平,是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加强学习工作的重要方式。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活动,进一步增进了委员们的共识,牢固树立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增强了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服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创建以重点课题为纽带的“协同调研,集中研讨”的工作机制是去年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工作的一大特色。李其炎说,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于去年初确定了“政府在就业工作中的职能定位”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两个重点课题,在本专委会深入调研的同时,邀请国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介绍情况并请专家学者进行论证,同时函请全国各省区市和副省级市政协社法委就地协同调研。最后,在年底召开全国性专题研讨会,集中进行成果交流和重点研讨,并再次邀请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专家学者到会作报告,听取意见和建议。这种“协同调研,集中研讨”做法,受到了各地政协的普遍重视和欢迎,43个省区市和副省级市政协的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参加了“政府在就业工作中的职能定位”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两个专题的协同调研,提交了56篇调研报告。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经过综合分析各方面的情况和意见,分别形成“高度重视政府在就业工作中的职能定位问题”和“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两份专题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专题调研成果能不能得到有效的转化,是参与专题调研的委员们关心的重点话题。李其炎说,对于调研中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不仅及时整理报送,还注重跟踪收集反馈信息,采取多种措施努力做好工作成果的转化工作。例如,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社会环境”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这两项专题调研,委员会不仅报送了调研报告,还采取在政协常委会议上作大会发言、组织委员写文章通过报刊发表等多种形式,促进工作成果的多层次转化。再如,委员会将“高度重视政府在就业工作中的职能定位问题”和“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两份专题调研报告连同有关专家学者的论述文章分别整理成册,编辑出版,进一步扩大了这两项专题调研的社会影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力求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机制,创造新的工作形式,以促进社会稳定为己任,进一步开创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工作的新局面。”谈及委员会今后的工作,李其炎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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