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网8月25日讯 在8月23日开始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畜牧法草案首次提交审议。为什么要制定畜牧法草案,草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近日,草案起草小组组长、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舒惠国接受了本网专访。他首先强调,草案的适用范围是国内从事畜禽,也包括蜂、蚕的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繁育、饲养、经营、运输等活动。 他说,把近年来实践证明成功的国家发展畜牧业的重大决策和政策措施,通过法律形式加以确定,引导促进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向现代畜牧业转变,保护和合理利用畜禽遗传资源,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保证质量合格的畜禽供应市场,维护畜牧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是非常有益和及时的。 支柱产业面临新情况新问题 舒惠国副主任委员指出,畜牧业已成为我国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他说,2004年全国畜牧业生产总值占农业总产值的33.6%,畜牧业已成为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战略性结构调整中,国家高度重视促进畜牧业的发展,提出将畜牧业尽快发展成为一个大产业。2003年,来自畜牧业的现金收入已占农民全部现金收入的30%以上,全国从事畜牧业生产及在相关产业就业的劳动力有一亿人左右。发展畜牧业不仅能够加快粮食和其他副产品转化,推动种植业增长,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而且能带动相关产业,大大延伸农业产业链,加速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实现农产品多次增值,大量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同时也是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之一。 他说,当前畜牧业的生产经营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一是一些珍贵畜禽品种灭绝或者濒临灭绝,有的流失到国外,急需对珍贵畜禽品种加以保护;二是假劣种畜禽坑农害农事件常有发生,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亟待加强。三是小规模分散饲养与动物疫病防治的矛盾日益突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四是添加剂使用混乱,一些农户饲养水平低,不按规定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严重;五是为提高我国畜禽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适应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的需要,畜禽标识制度、畜禽档案制度等亟待建立。 保护品种资源 严格生产经营 保护畜禽遗传资源。舒惠国副主任委员说,我国是世界上畜禽遗传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约占世界畜禽遗传资源总量的1/6,有畜禽品种、类群576个。长期以来,由于单纯追求畜禽产品的数量,缺乏对畜禽遗传资源重要性的认识,重利用、轻保护,近20年来,我国已有10多个畜禽品种绝迹,20多个品种濒危,百余个品种数量急剧下降。为此,草案第二章对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作了全面规定:一是建立基本制度,包括: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制度、调查制度,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状况报告定期发布制度,全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规划和保护名录,遗传资源的鉴定、评估制度等。二是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在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中的责任,将建立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保种场、保护区作为主要的保护手段。三是对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管理作了明确规定,境外的机构、个人取得原生我国的畜禽遗传资源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对其中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中的畜禽遗传资源,我国要按照共享惠益原则分享研究和开发畜禽遗传资源所获得的利益。 严格种畜禽生产经营。他介绍说,为了更有效地保护饲养者的利益,草案第三章对种畜禽的生产经营作了全面的规定。一是简化了审定制度,对培育的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和新发现的畜禽遗传资源,在推广前应当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者鉴定。二是继续实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并进一步明确了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分级管理。但是为了方便广大农户饲养畜禽,对农户用于自繁自养、互助配种的种畜禽,作了免除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三是对种畜禽实行严格的质量监督。四是针对进口的种畜禽做出了技术性要求。 科学养殖畜禽 规范交易运输 科学养殖畜禽。舒惠国副主任委员认为,根据我国国情,发展现代畜牧业,一方面要积极引导、促进畜禽养殖向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另一方面要对大量分散饲养的农户给予必要的引导和规范。为此,草案设立了“畜禽养殖”一章,一是对畜牧业生产给予必要的扶持和政策引导,对规模养殖和农户分散养殖进行分类指导,同时注意到草原牧区畜牧业发展的特殊性,积极推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二是授权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畜禽养殖场的规模标准和备案程序,规定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三是规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四是对畜禽养殖的投入品使用、环境污染控制进行了规范。五是为落实畜禽产品质量责任追求制度,实行畜禽标识管理,对于养殖场还要求建立养殖档案。六是为了加强饲养环节的防疫管理,与《动物防疫法》进行了衔接。 他说,为了加强活畜禽交易与运输的管理与监督,搞活流通,促进畜牧业的健康发展,防止运输过程中动物疫病传播,草案设立了“畜禽交易与运输”一章,对畜禽批发市场建设,交易和运输中的疫病管理、不得销售和收购的畜禽以及畜禽运输的一般要求等作了规定。 舒惠国副主任委员强调,为了加强畜禽饲养环节的质量管理,保证为畜禽加工业提供合格的原料,落实国家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草案设立了“质量保障”一章,对各级政府及其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养殖环节质量管理的责任、制定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实行畜禽质量检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组织制定畜禽生产规范和标准等内容作了规定。 全国人大信息中心 2005年8月25日 (责任编辑:戴金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