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4件应急预案
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类突发公共事件
据新华社电国务院近日发布了以下4件公共卫生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预案规定,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事发地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作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反应。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预案规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相应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有关指示、通报和报告后,立即启动工作。
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预案规定,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事发地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作出应急反应。
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案规定,各部门应建立全国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设立全国统一的举报电话,并建立通报、举报制度。
专项预案文本可登录中国政府网或新华网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