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出台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
本网北京2月26日讯记者于呐洋司法部日前出台《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证机构执业行为。该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为实现对公证机构监督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司法部依据公证法规定,在认真总结公证管理实践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颁布了《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具体分为总则、公证机构设立审批、公证机构名称和执业证书管理、公证机构执业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共6章47条。 该办法对公证机构设置;调整公证执业区域;规范公证机构的名称;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实施监督检查的职责分工、具体内容、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法律责任等,均作了明确规定,较好地体现了公证机构在公证执业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强化了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管职责。
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负责人说,该办法的颁布,填补了公证机构管理制度上的空白,对构建科学有效的公证管理体制和机制,进一步规范公证机构执业行为,保障公证业的依法有序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责任编辑郑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