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苏卫红)2月23日晚,一摩托车手在灵川县八里街,被一无盖污水井所害,一跤摔掉了6颗门牙。车手认为有关管理部门应对此承担责任。
2月23日晚9时30分许,邓某驾驶摩托车行至八里街商贸城路段时,一头栽进了一个没有井盖的污水井里,牙齿被磕下6颗,下唇缝合5针,右大腿受伤。 据了解,这个井口没有井盖已多时,已有不少车辆和行人掉进这个“陷阱”。
该路段所在的定江镇政府一工作人员称,这是在国道322线灵川路段进行的四车道改六车道过程中,井盖被过往车辆压坏而未得到及时处理才形成的隐患。春节前,政府部门曾责成施工单位清理这个隐患,但施工单位认为井盖不是他们施工范围而拒绝了。直到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才口头答应尽快配上井盖。
伤者邓某表示,这个污水井在公路上,没有井盖也没有任何警告标志,对这个井口造成的人身伤害,管理单位应承担责任。丛中建律师事务所黄律师认为,从法律观点来看,无论井盖是什么原因丢失,管理部门都应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如管理部门能找到破坏者,可以让破坏者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