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重金行贿原贵州省交通厅厅长卢万里、在高等级公路工程的材料采购业务中,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国家公路建设资金1500余万元占为己有的原贵州省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经理杨明,日前被贵阳市中级法院一审以贪污罪、行贿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现年41岁的杨明原系贵州省桥梁工程公司交通工程处处长、贵州省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经理、贵州高速广告公司经理。
法院审理查明,从1996年至1999年期间,被告人杨明在贵(阳)遵(义)高等级公路、贵阳东北绕城公路、贵阳机场联络线和贵(阳)新(寨)高等级公路的波形梁及其附属构件等材料的采购过程中,从施工单位共提款1504万余元非法占有,侵吞公款13.3万元。杨明先后两次送给卢万里250万元,贵州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1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