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野郊)
身为单位的财务人员,竟利用工作之便,每个月为自己多领8份工资。两年时间,这个大胆的会计竟多领了70余万元工资。3月1日,沈阳中法当庭宣判34岁的王某因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王某原是沈阳市一所市级医院财务科的工作人员,负责职工工资微机操作,并与发放工资的银行有业务往来。看着单位大笔的工资通过自己之手,刚过而立之年的王某不禁眼热,于是打起了歪主意。从2003年8月开始,王某利用工作之便,将单位制好的工资表在送往银行前,偷偷进行改动,为自己多开了8份工资。与此同时,王某在一家银行开了8个账户,将多开的工资转入账户中。到2005年8月,王某共为自己多开工资70余万元。2005年9月,因工作调动,王某每月多给自己发8份工资的秘密终于被揭穿。
3月1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王某对自己罪行供认不讳。法庭启动了简易审理程序,并当庭宣判:因王某返赃20万元,并且认罪态度良好,法庭对其进行了从轻判刑,判处有期徒刑12年。判决后,王某服判没有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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