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在公安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李世雄通报公安部开展预防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保障公共安全专项督察工作有关情况时说,针对全国交通火灾事故频发的情况,从去年12月11号到今年2月26号,公安部组织了预防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保障工作安全的专项督察工作活动。 通过这项督察活动,在‘双节’期间,各项灾害的事故都下降。
专项督察活动取得七个主要成效
李世雄介绍说,通过开展专项督察,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的公共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督察工作取得了以下明显成效。
(一)重特大火灾事故全面下降。全国公安机关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大经费投入,采取集中整治、整体搬迁、停产停业等断然措施,及时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特别是通过加大督察力度,使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截至目前,2005年各地政府挂牌督办的3930处重大火灾隐患已整改3742处,其余188处也正在积极整改中。春节期间,各地公安机关加强值班备勤和灭火救援工作,有效处置了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6057起;重特大火灾事故起数、死人、直接财产损失同比分别下降27.3%、40%和83.3%。2005年12月至2006年2月,全国重特大及亡人火灾事故起数、死人和直接财产损失同比分别下降15.3%、21.4%和85.1%。
(二)特大交通事故稳中有降。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竞赛”,大力加强路面管控,严格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整治了一批事故“黑点”,努力预防和减少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今年“春运”期间,全国公路旅客运量达到18.55亿人次,同比增长3%。各地公安机关设立“春运”安全检查服务站2700余个,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550万起。春节期间,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人、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2.5%、4.1%和50%。2005年12月至2006年2月,全国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人和伤人同比分别下降8.3%、22.2%和32.6%。
(三)火炸药爆炸事故形势保持良好。2006年春节,全国126个城市烟花爆竹燃放实行“禁改限”政策。全国公安机关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积极应对新情况新挑战,共审批发放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2.2万个,许可焰火晚会燃放作业448批次,收缴非法爆竹417.5亿头,烟花礼弹2810.6万个(枚),监管环节未发生重大爆炸事故。专项督察期间,各地公安机关严格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严密流向监控,大力收缴流散社会的爆炸物品,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威胁社会稳定的治安隐患。春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1.4%和31%。2005年12月至2006年2月,全国火炸药爆炸事故起数、死人、伤人和经济损失同比下降21.7%、26.9%、35.7%和91%,其中重大事故的四项指标同比下降42.9%、48%、49.4%和97.3%。
(四)大型群众性活动万无一失。督察期间,经公安机关审批许可,全国共举办庙会、灯会、焰火晚会、演唱会、展览会等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1.2万余场次,参与人员近1.2亿人次。各地公安机关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全国未发生任何有影响的大型活动安全事故。春节期间,共举办大型活动2324场次,未发生群死群伤安全事故。
(五)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稳定。全国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维护校园治安的“八条措施”,积极开展治安、消防、交通秩序整治,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防范。督察期间,共破获涉校刑事案件5018起,查处治安案件7834起;在校园周边增设治安岗亭9967个,增设交通标志和交通安全设施等4.2万余处;向校园派驻保安员2.4万余名,选派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5万余名;深入校园进行消防检查20万余次,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广大师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六)公安队伍工作作风更加扎实。各级公安机关在专项督察工作中,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量化任务,细化措施,强化责任,把各项工作部署和措施逐一分解到基层单位,落实到具体人员,不仅有效地预防了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公共安全,而且也极大的促进了公安工作规范化,推动了公安队伍正规化。
(七)公共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督察期间,各级政府更加重视公共安全工作,普遍把预防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作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完善制度措施,加大财政投入。各级公安、安监、建设、教育、卫生、宣传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履行有关安全工作职责。社会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责任主体意识明显增强,越来越多的群众更加关注公共安全工作。督察期间,仅公安部督察办就收到群众举报线索1100余条。
李世雄强调指出,从专项督察工作了解的情况看,当前,防事故、保安全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公共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一些地方的政府和部门领导对公共安全工作重视还不够,不少社会单位自我安全管理薄弱,部分群众公共安全意识淡薄,有些部门执法工作不到位,不少地方公共安全基础设施“欠账”较多,等等。他呼吁,在下步工作中,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社会单位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广大群众主动增强安全意识,全社会共同关注和积极支持公共安全工作。
专项督察工作的七个主要做法
在会上,李世雄还介绍了开展专项督察工作的七个主要做法:
1、精心组织。公安部抽调106名干部组成31个督察组,由局、处领导带队,分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专项督察。督察工作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20天,从发现问题到督促整改、倒查追究责任,再到探索长效机制建设,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2、明确重点。根据每一督察阶段的公众活动规律和季节特点,确定相应的督察重点。第一阶段,重点督察预防重特大事故措施落实情况、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工作情况;第二阶段,针对春节特点,将烟花爆竹运输燃放、大型活动安全保卫、春运交通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作为重点内容;第三阶段,将元宵节和全国“两会”安全保卫工作作为督察重点。
3、创新方法。31个督察组采取“访、看、查、听、问、评”等方法,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全面查和重点查相结合、常规查与跟踪查相结合、联合查与独立查相结合、白天查与夜间查相结合、督察社会单位与督察公安机关自身工作相结合等多措并举。在第三阶段,各督察组普遍采取“回访”形式,对此前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跟踪督办,直至彻底整改。如,赴吉林新疆督察组乘坐长途公共汽车,沿途暗访客运车站、车辆和路面管控情况;赴江苏福建督察组通过回访,督促解决了南京1912街区和闽浙边贸商城的安全隐患。据统计,31个督察组共对5582个单位开展“回头看”,6568处原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已落实整改。
4、作风深入。31个督察组深入社区、农村和公安机关基层一线,及时发现、指出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察期间,督察组共检查地(市)458个(次),区(县)1711个(次),公安基层所、队4205个,召开各类座谈会4409次,检查学校、医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客运场站、运输企业等社会单位7420个,发现各类隐患9563处,责令整改8751处,提出工作建议3801条。如,赴天津督察组通过对学校、医院、商场的消防安全开展督察,推动了市教育、卫生、商务、旅游系统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赴青海黑龙江云南督察组针对当地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积极会同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研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和紧急救援措施。
5、狠抓落实。各级公安机关把预防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作为当前头等大事,相应成立了专项督察领导小组,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共派出督察组近万个,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督察期间,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共检查社会单位和场所117万余个,发现各类隐患问题30万余处,责令整改29万余处。实施行政处罚819万余起,警告85万余人,对3874家违法场所和单位责令停产停业,依法拘留了一批违法人员。贵州高速交警开展专项治理“双超”的“飓风行动”,一个月就查处违法行为9.3万起。
6、广泛宣传。为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公安部专门制定了宣传工作方案,积极协调各方,精心组织实施。中央和地方新闻媒体积极支持,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据不完全统计,中央主流媒体在重点栏目、重要版面、黄金时段报道督察工作信息2000余条,省、市级媒体报道督察工作信息7000余条。各地公安机关通过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四进”和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组织悬挂宣传标语口号、发放宣传品和安全知识读本、组织演练等方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公共安全法规和知识。如湖北开展了“四个一”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黑龙江开展了“小手拉大手、消防进学校”活动,福建福州举行了以“杜绝火灾隐患、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社区消防宣传周活动。
7、严守纪律。专项督察明确了严格的工作纪律,不准搞迎来送往、层层陪同,不准对查出的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准借督察工作之机游山玩水,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馈赠的礼品礼金,不准在地方公安机关报销任何费用。督察组每到一地,严守工作纪律和“五条禁令”,轻车简从,廉洁自律,真抓敢管,树立了督察组的形象和权威。
据介绍,专项督察工作得到了各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注,督察期间,地方各级政府投入用于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隐患整改的资金12亿余元,党政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检查督导,有力地促进了防事故、保安全工作的开展。
开展专项督察工作的目的
最后,李世雄还向记者详细解释了公安部开展专项督察工作的主要目的。他说:“我国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公共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坚决预防和减少治安灾害事故,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是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环节。”
据介绍,2005年入冬以来,一些地方接连发生重大矿难、危化品泄漏、交通和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要求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从根本上遏制和减少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有效遏制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多发势头,保障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两节”、“两会”期间良好的社会环境,公安部党委决定,从2005年12月11日至2006年2月26日间,开展以“预防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保障公共安全”为主题的专项督察活动,督促全国公安机关深入贯彻中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公安部党委“六个严防”的要求,采取果断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火灾和爆炸事故,全力维护公共安全。
2006年3月2日上午10时,公安部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李世雄、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徐沪、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王金彪通报公安部开展预防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保障公共安全专项督察工作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发布会由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主持。(郭素萍)(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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