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刘丽普、李会嫔“手机投诉居高不下,通讯服务投诉急剧增加,汽车投诉呈上升趋势。”昨日,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孙常军分析2005年消费者维权状况时说,各方面的法律法规已不能完全满足消费者需求,消费环境急需改善。
2005年消费维权分析
孙常军介绍,去年,消费者对手机的投诉居高不下,通讯服务、短信服务方面的投诉也十分突出。随着私家车增多,消费者对汽车维权正在不断出现新情况。与前几年相比,2005年消费者对商品房的投诉呈下降趋势,药品、保健品投诉凸显,对医疗、保险、金融方面的投诉也在增加。这类问题解决起来十分困难,消费维权部门对这类投诉束手无策,很多时候找不到可适用的法律法规。
公共消费环境被重视
2006年消费者日的主题是消费与环境。事实上,消费者对消费环境的安全意识、保护生命健康意识越来越强烈。近几年,人们对家装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一些人找环境监测部门或机构检测一下室内的空气质量。而对大型购物中心、办公场所等公共消费环境问题,却没有相关部门监督,目前也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法规。
委员建议修改“消法”
在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黄增国提交了关于进一步修正《河北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的建议,建议完善举证责任问题,扩大适用范围,加大对生产者和经销商处罚力度等。黄增国委员说,《河北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1988年11月颁布施行,1995年11月、1997年6月进行了修正。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到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发生了巨大变化,市场经营主体已发生转变,商品的品种也急剧增加,住房、汽车、医疗等新型商品和服务,日益成为投诉的热点和难点。由于经营主体的改变,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行政干预已失去效能,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河北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已落后于时代的需求。孙常军说,日前,省消协已向省政府有关部门提交了《河北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修正草案。欢迎读者通过以下方式提供线索:本报热线电话:0311—88631211,96669(全省市话收费、免拨区号);电子邮箱:liuliu6669@sina.com;短信:联通、小灵通用户编辑字母“XH”加“内容”分别发送到8366和16222110,移动用户编辑字母“XH”加“内容”发送到01922,每条收费0.3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