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郭晓明 来源:
受害储户向银行索赔被驳回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通讯员高小岩)工商银行储户张先生刚取出6000多美元,就被两个老外骗走了2900美元。自称被抢的张先生起诉工商银行体育馆路支行要求赔偿损失。 但法院看过银行监控录像后,认定是张先生自己疏忽造成损失。近日,崇文法院驳回了张先生的请求。
去年9月18日,张先生到工商银行体育馆路支行取款。张先生说,取款时他后面站着两个外国人,他取出6348美元后,两个外国人说着外语,比划要兑换外币。他说不换,外国人突然将他手里的钱全部抓走,张先生把钱抢回来,清点后发现少了2900美元,再找那两个外国人,他们已经离开银行。张先生认为银行没尽到安全保卫义务,起诉索赔2900美元及精神损失1000元。银行认为是张先生自己疏忽,与银行无关。
庭审中,2900美元的失窃是储户自己疏忽,还是银行监管不力,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银行提供的监控录像显示,两名外国人要与张先生兑换外币,双方有相互传递钱币的行为。法院认为,通过监控录像及证人证言,可以证明张先生是在与外国人传递钱币时丢的钱,张先生自己疏忽大意造成损失,应当自己承担过错责任。法官告诉记者,外国人在“倒腾”钱时,用食指将一叠钱分成了两部分,并上下倒换,最后把下面的钱还给了张先生,上面的钱在手的掩护下就势揣进了自己的口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