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阳春三月,正是人们放风筝的好时节。昨日,江北国际机场通过本报告诫市民,为维护航空安全,机场划定风筝禁放范围。违规放风筝者,将受法律制裁。
据介绍,2005年3月22日,一市民在江北机场附近放风筝,导致飞机无法降落,在空中盘旋19分钟,航空公司损失约2万元人民币。
机场透露,最近几天,机场跑道南北两头频频出现放风筝现象,尽管目前尚未造成影响,但因飞机起降时只有几十米高,风筝放上天的高度可达到100米至600米高,一旦相撞,轻则损坏飞机,重则机毁人亡。
同时,春天也是鸟类活动频繁的季节,机场目前已开始防鸟侵袭,并密切注视驱鸟设备运行。
机场表示,今年,特意划定了风筝和鸽子的禁止放飞范围。根据《重庆市民用机场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禁止在机场跑道中心线及其两端各3000米延长线两侧各2000米范围内施放气球和风筝,禁止放飞信鸽。违反此规定,机场管理机构将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受到法律制裁。
因此,按照地理特点分析,机场表示:在飞机起飞和降落地带附近严禁放风筝,特别是机场跑道南端西侧(两路绿梦广场对面)、东侧(渣口石)的山坡上以及跑道北端空港开发区广场等区域,一律禁放。记者王渝凤通讯员 肖汉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