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十届全国人大第四次全体会议开幕,温家宝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并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作了说明(以下简称“《纲要》说明”)。政府工作报告和“《纲要》说明”传达出的共同信息是,和谐均衡是未来几年,乃至一个比较长的时期内,中国社会发展的主调。
在“《纲要》说明”部分,温家宝总理从六个方面,阐述了“十一五”时期的战略重点和主要任务。其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项,直接触及了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产业之间均衡发展的主题。长期以来,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都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与此同时,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贫富之间的差距也有进一步加大的趋势。这一趋势不但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制约了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而且上述三大差距之间存在着高度的重合,如果不能在一个可预期的时间内予以统筹安排、逐步解决,则日渐固化的差距有可能导致一个群体、一个地区的人民群众,无法分享改革开放、社会发展所取得的进步成果,甚至质疑改革开放的意义。因此,促进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产业之间的协调均衡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贫富差距,使每一个公民相对公平地分享社会发展进步的成果,不但是社会稳定发展的前提,也是改革开放、社会进步的意义所在。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十一五”规划的首要战略任务,是促进中国社会和谐均衡发展最重要的战略部署。作为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在其向工业化、现代化转型的过程中,能否保持广大农村地区的安定繁荣,能否使数亿农民逐步过上安定和宽裕的小康生活,既是检验改革是否成功的标志,也是改革能否继续深化的前提。在取消农业税、增加粮食生产补贴、加强财政转移支付等一系列支农、惠农措施之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的提出,将在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加大财政投入等一系列措施的保障下,使中国农村社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2002年,党的十六大召开之后不久,温家宝总理就曾指出,对于2020年全面小康大目标的实现,只剩下18年,其中难点和重点都集中在农村。从现在算起,距2020年还有14年时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的提出,和一系列落实措施的安排,使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重点和难点有了破解的着力点。
此外,和谐均衡不仅是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之间的和谐均衡,还包括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均衡,及在国际视野下,中国社会的发展,与世界其他地区与国家之间的和谐均衡。温家宝总理所作的“《纲要》说明”的第四条、第五条,分别是“着力增强自主创新的能力”和“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预示着我国经济发展模式进一步转变,和中国经济在世界整体经济格局中的角色转变。随着中国经济持续快速的增长,技术进步、产业升级成为必需,这既是中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内在需求,也是世界经济发展对中国所提出的新的要求。
在中国这样一个有着13亿人口而资源相对紧缺的大国,和谐均衡是化解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矛盾,实现社会安定、有序发展的必要前提,它既是相当时期内社会发展的主调,也是更长时期内社会发展的基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