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富有者与维持生计者征收同样税率的利息税,起不到调节社会财富再分配的功能。应尽快改变目前一成不变20%‘一刀切’的利息税率,创造条件采取累进税率,与国际惯例接轨。 ” 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利息税,今年再次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一个热门话题。山东经济学院教授郭松海委员曾在1998年全国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提出“恢复开征利息税”的建议。当初的“开征派”现在成了“调整派”。 “利息税不分个人收入差别、不问地区发展差异,‘一刀切’按固定比例税率计征。结果,中低收入人群的相对税收负担反而比高收入者还高,这不符合调节收入分配、公平分配的原则。”合肥工业大学教授邓善熙委员也建议改一改“一刀切”。 与上述意见相左,一些代表委员认为,调整利息税要慎重。 全国人大代表祝义才说,当初出台利息税主要是为刺激居民消费。一些发达国家和中等收入国家的消费率都在80%左右,而近几年我国最终消费率一直未达到60%。坚持扩大内需、扩大消费仍是目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税收作为调节消费的杠杆会起到重要作用。 还有一些代表委员提出,利息税是财政收入的一个稳定来源,调整要慎重。 尽管在“调还是不调”这个问题上看法不太一致,但梁燕君委员已提出利息税调整的具体内容:储蓄利息税与个人所得税合并纳税;降低起征税率,严格实行不同的累进税率;凭退休金生活的老人和年收入1万元以下在城市打工的农民工免征利息税;开办农民工储蓄和养老储蓄,如同教育储蓄一样免征利息税;实行消费贷款利息补贴。 | 【】 | 2006-3-62:55:58 | 2006-3-62:55:32 | 2006-3-62:55:00 | 2006-3-62:54:24 | 2006-3-62:53:38 | 2006-3-62:52:49 | 2006-3-62:52:11 | 2006-3-62:51:3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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