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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评新闻
维权咨询活动现场 记者廖庆玉 摄
您在家庭生活中遇到什么难题吗?夫妻关系有没有遭遇寒流?想知道怎么样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来维护妇女的权益吗?请拨打南国都市报“三八”节前夕开通的主席热线:66810186。3月7日上午9点至11点,省妇联主席王琼珠、海口市妇联主席詹素华将在主席热线的另一端,为您排忧解难。
附:参加“主席热线” 的领导和律师:
王琼珠:海南省妇联主席
詹素华:海口市妇联主席
符琼芬:海南省妇联法律顾问、海南法立信律师事务所主任、海南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中华全国女律师协会执委。
叶英萍:海南省妇联法律顾问、海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学硕士、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贾雯:海南省妇联法律顾问、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主任、海南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中华全国女律师协会执委、法学硕士。
典型案例一
丈夫动不动就殴打我
我该如何保护自己?
因为丈夫有喝酒的嗜好,喝醉后妻子就忍不住要唠叨,结果就引来丈夫对妻子的一顿拳打脚踢。不堪忍受的妻子昨天来到维权现场,想知道自己该如何保护自己。
李姓女子咨询:她的丈夫原是东北某企业的一名职工,由于企业不景气下岗来到海南,经营一家杂货铺,自己刚好住在杂货铺旁边,于是两人就相识了。很快,两人就相恋并登记结婚,并在第二年生育了一个儿子。本来一家人的生活是挺不错的,可是丈夫有喝酒的嗜好,经常喝得酩酊大醉。每到这时候自己就忍不住要唠叨几句。丈夫听了很恼火,就会对自己拳打脚踢,经常把自己打得鼻青脸肿。自己也想过离婚,可是想到年幼的儿子,又下不了决心。李某想知道,该怎样才能保护自己?
现场的省妇联干部回答:虽然其丈夫的行为尚不能构成犯罪,但其实施家庭暴力这种行为是我国《婚姻法》以及《海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所禁止的。李某可以向司法所、基层妇联提出请求帮助。这些组织和机关会对其丈夫进行批评和教育。如果其丈夫不改,李某也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依法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其丈夫进行拘留等处罚。
典型案例二
丈夫与别的女人婚外生子
离婚分财产该如何分?
父亲不但与别的女人在外面同居生子,而且在与母亲离婚时还想争夺更多财产。在昨天的妇女维权现场,一位年轻的女孩陪同母亲一起来向现场的律师咨询,该如何维护母亲的合法权益?
这位女孩介绍:其父亲和母亲虽然是2003年才登记结婚,但早在1994年前就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育子女。而父亲早在八九年前就在外面有了女人,两人的孩子现在已经8岁。不堪忍受父亲的不忠,母亲提出了与父亲离婚。但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上,父母一直协商不下来。父亲除了原来说好的几处地皮和老家房子外,还想要母女现在所居住的4层楼的其中一层楼。而母女不愿意与父亲再居住在一起,所以不肯再把其中一层楼给父亲。母女俩想知道,怎样才能保住这层楼,维护母女的权益?
现场提供咨询服务的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律师延立勋建议:可以先请评估公司对所有的共同财产进行评估,然后采取金钱补偿的办法,占有房产的一方可以对对方进行相等的金钱补偿。
典型案例三
丈夫不回家不理人
妻子痛苦不堪请求帮助
丈夫天天晚上不回家,不照顾家里,也懒得跟妻子讲话,为此,痛苦不堪的妻子昨日来到“三八”妇女维权周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寻求帮助。
周姓女士咨询:5年前丈夫就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当时,她还曾经被丈夫和那个女人打过。现在,丈夫晚上不回家,也不说话不理人,更别说拿钱出来分担家庭的开支,她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海口市妇联工作人员答复:这种情况下,这名妇女不离婚很难受到法律的保护,她建议这名妇女勇敢的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并掌握丈夫有过错的证据,保存好挨打后就诊的诊断书。(廖庆玉唐海珍)(来源:海口晚报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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