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中央提案与四川省资阳市人大代表议案均建议尽快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
在今年的两会上,两税合并的提案毫不意外地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民建中央《尽快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的提案,一推出就被全国政协提案组定为今年第1号提案。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资阳市政协副主席杨敏也提出了《关于降低企业所得税率、制定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的议案》,该议案建议,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将税率定为24%.人民大学财政系副主任张文春预计,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有望2008年开始实施。
税收内外不平等弊端明显
全国政协委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郝如玉表示,内外资企业适用两套不同税制的弊端越来越明显,一个国家的企业所得税分为两种,这在世贸组织里是不允许的,也不符合目前世界各国税制改革的方向和潮流。
“市场竞争要求公平竞争,税负公平是公平竞争的重要保证。现行这种税负轻重有别的原则不利于国有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的主体,不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不利于同国外企业同等条件下的公平竞争”郝如玉说。
他表示,经过20多年改革开放,我国已经有经验和能力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更广范围吸引和利用外资。在这种形势下,要使我国经济更紧密地与世界经济融为一体,就必须在遵守国际规则、履行国际义务方面进行法律的强制性约束,包括企业所得税在内的税收法规必须符合世贸组织的要求和我国做出的承诺。
合并有望2008年实施
对于两税合并的提案,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在今年两会期间向记者表示,财政部对此早有了比较成熟的思路,同时也一直在研究推动尽早统一,由此减少的财政收入将通过其他方面的增收来解决。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表示,企业所得税税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将现行内、外资分别适用的两套所得税法合并为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建立适用于内外资企业的统一、规范、透明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为各类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税收环境。
在去年12月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委员长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2006年立法计划获得通过,企业所得税法被列入了2006年内初次审议的法律草案中。有消息称,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计划,企业所得税法将在8月份开始一审,年底前有望进行三审,目前财政部已牵头起草有关草案。人民大学财政系副主任张文春乐观地预计,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有望在2007年的两会期间进行表决,最早2008年开始实施。
内外资所得税不统一导致增值税改革遭遇尴尬
增值税改革条件已具备
编者按:两税合并久拖不出,不仅使内外资企业的税收不公平待遇得不到扭转,而且已经开始影响到税制改革的其他环节。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副所长高培勇表示,两税合一久拖不出使增值税改革遭遇到了一种非常尴尬的局面,增值税改革是由东北试点推广到全国,还是继续试点下去目前难以把握。最好的改革方案,是将两税合并与增值税改革捆绑在一起,打包上市。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调研部部长熊大方向记者表示,今年民建虽然没有单独把增值税改革全国推广作为一项提案来做,但是在其他提案中也有所表达,希望政府尽快向全国推广消费型增值税改革。增值税改革东北试点从2004年7月1日至今,已经进行了一年多的时间,要求进行消费型增值税改革的呼声逐渐强烈。熊大方表示,增值税改革的条件已经具备,税改将使企业税收负担日趋合理。
财政能承担税改成本
根据税务部门的测算,去年东北增值税大概可以减除50亿元。国务院研究室宏观司副司长丛明表示,以此计算,全国推广增值税转型的成本大约是600亿元,目前财政收入情况是可以负担的。
熊大方表示,增值税改革的条件已经具备,虽然短时间内会对税收有影响,但是这项改革有利于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有助于增强经济增长的后劲,也是对税源的培养。同时适当降低企业的税负,让企业的税收负担日趋合理,企业逃税的状况将有所缓解,有利于降低征税成本。
事实上,增值税转型政策对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积极作用已经逐渐凸现出来。国家税务总局人士不久前表示,增值税转型改革,起到了鼓励增加机器设备投资、加快设备更新改造的作用,带动了东北地区投资规模的扩大,投资与发展良性循环的态势初步显露。同时,税务部门已经对增值税转型对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有了准确的把握,为进一步推广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东北试点提供宝贵经验
为了降低税改对财政的冲击,东北增值税改革采用的是限定行业的针对设备投资的增值税增量抵扣策略。
社科院财贸所副所长高培勇表示,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增值税改革目标的提法叫做增值税改生产型为消费型,一旦把设备投资单独提出来进行增值税改革,就不是完全的转型方案,在东北的试点当中,又进一步打了折扣,在设备投资抵扣基础上,进行增量抵扣,目前试点中实行的税制与真正的消费型增值税仍有很大差距。
因此,尽管这项带有减税性质的改革在东北已经实施多时,但事实上很多企业对此颇有微词,因为过多的限制性条件,使大量企业被排除在外,增值税改革实施一年后,根据国税总局的统计,截至去年6月,实际抵扣额仅在27亿左右,远远低于当初减税150亿的预期,有的企业甚至将其称之为“画饼充饥”。
为了解决这一现象,国税总局在2004年、2005年年底先后两次对税改进行“加码”,改增量抵扣为全额抵扣。
不过谨慎也有谨慎的好处,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就表示,由于东北增值税改革实行增量抵扣政策,大大减低了改革对财政的冲击,也为全国推广提供了经验。
■对话政协委员
两税合并不会降低对外资吸引力
———对话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调研部部长熊大方
新京报:今年民建中央提出两税合并提案的初衷是什么?
熊大方:两税合并的话题在国内学术界以及企业界已经议论了很久,赞成和反对的意见都很鲜明,非常有必要拿到台面上来进行讨论,由于我们平时与企业界接触很多,了解他们的呼声,因此今年在经济方面的提案中把两税合并摆到了最重要的位置。
新京报:为什么说两税合并已经相当急迫?
熊大方: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对外资开放的领域和投资的条件是有限制的,因此税收上的优惠起到了一定的补偿作用,但是随着我国逐步履行WTO承诺,当年的投资限制已经不存在,现在外企在投资方面反而享受着比民企更优惠的待遇,以至于不少民营企业搞假外资,很多外资企业其实是民营企业的资金在海外转了一圈又回到中国,以套取税收优惠。同时,现在外商投资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所以内外资企业在税收上的差异也客观加剧了东、西部地区之间的不平等。
新京报:我国目前是否已经具备进行两税合并、给予内外资企业公平待遇的条件?
熊大方:以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来看,已经具备了两税合并的条件,80年代、90年代我国需要大量的外国投资来拉动国内经济的成长,目前我们国家在吸引外资方面已经名列世界前茅,随着国内资本的积累,资金方面的需求已经不如当初那么强烈,对外国资金的需求,主要体现在利用外资的质量上,而不是仅仅追求数量。
新京报:两税合并以后会否造成外国投资的减少和撤离?
熊大方:从2000年以来的经验来看,外国投资更看中的是市场环境而不是税收优惠,很多拉美国家税率比中国低很多,但是利用外资的水平很差,因此我们认为,两税合并短期内可能对引资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是长期来看并不会降低中国对外资的吸引力。
■链接
民建提案五项理由支持两税合并
民建中央的《关于尽快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的提案》,提出了五项理由支持尽快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
一是,目前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外资的必要性已显著减少。
二是,继续实行所得税双轨制有违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也将使内资企业处于更加被动的竞争地位。
第三,由于我国加强了对宏观经济的有效调控,使国民经济在2002年已基本走出低谷,2004年开始进入了一个新的快速增长期,因而为实现“两税合一”奠定了良好基础。
第四,现实财力为“两税合一”提供了充分的操作空间。2005年全国税收收入完成3万亿元以上(不包括关税和农业税)。尝试实行较低的税率是在财政预算承受能力限度之内的,既能较大幅度降低内资企业的税负,又不会对外资企业带来太大的冲击。虽然短期内可能对税收收入造成一定影响,但从长期看,“两税合一”有利于增强内资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第五,我国已进入WTO的后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内、外资企业竞争将进一步加剧。只有“两税合一”,才能使内、外资企业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展开竞争。
■政策
“十一五”《纲要》提出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
“十一五”《纲要(草案)》在“推进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一章中提出,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纲要(草案)》在阐述完善税收制度时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适当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合理调整部分应税品目税负水平和征缴办法。适时开征燃油税。
合理调整营业税征税范围和税目。完善出口退税制度。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稳步推行物业税并相应取消有关收费。改革资源税制度。
完善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
■背景
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中国的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分别实行两套不同的企业所得税制,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多于内资企业,税前扣除等政策规定也有差异,外资企业的实际税负大大低于内资企业。
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规定内资企业为33%,外资企业为15%,低于发达国家,如意大利为36%、法国为33.33%、美国为15%-
39%累进征收、高于发展中国家,如巴西为15%,马来西亚为28%、韩国为27%、泰国为30%等。
这对于我国引进外国资本、技术和人才起到了相当大的推动作用,也促进了外资企业的发展。但是,长期实行内外两套企业所得税制并存的格局,在近几年正在逐渐显露出他的弊端。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陈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