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手机被抓主动要求被拘留,因为想过“没人追债的日子”
为了偿还父亲刘华生前欠下的赌债,小敏从13岁就开始离家打工,把自己的未来都用来还债。
2000多个日夜,她常在梦中被追债人的面孔吓醒,无奈之下把手伸向了自己的老板和同事,偷了两部手机准备还债。 被捕后,小敏解脱似地舒了一口气说:“让我进去呆几天吧!我想过没有人追债的日子!”已当了十多年警察的付彦东听到这句话,当场落泪。
女孩偷手机 主动要求拘留
3月4日,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公安分局青年路派出所破获了一起服务员盗窃老板手机案。当天中午,小敏所在饭店的老板和一群员工在打扑克,小敏发现老板和同事的手机放在里屋的包房内,她恍惚中来到包房,拿起两部手机。当天下午,青年路派出所民警在其男朋友的姐姐家找到了小敏,并在一个空水缸中发现了小敏拿走的那两部手机。
在审理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小敏的一席话竟让办案民警当场落泪。办理此案的民警付彦东说:“在询问过程中,这个孩子的经历让我们深受感动。在办理治安拘留的时候,我开玩笑对她说‘你认错态度好,不拘你了!’她说‘求求你!让我进去呆几天吧,我想过过没有人追债的幸福生活。’我当时眼泪就掉下来了。我不知道怎么形容当时的心情,在情与法之间我第一次感到矛盾。”
父亲频借钱 13岁替父还债
小敏今天的处境,都是因为父亲刘华。2000年,嗜赌成性的刘华在病床上咽下了最后一口气,留给年仅13岁的女儿小敏的所有遗产不过是一间破草房和4000多元的“赌债”。年幼的小敏背负起了所有债务,用13岁的肩膀扛起了为父亲还债的责任。
小敏说:“以前父亲特别能赌,村子里能借钱的人他几乎都借遍了。父亲去世了,我连哭的时间都没有,那些人就开始找我要钱。当时我才13岁,看着一个个熟悉的叔叔、伯伯天天堵在我家门口,我很害怕。我告诉他们,给我一点时间,父亲欠的债我一定能还上。”在给了所有债主口头承诺后,小敏踏上了还债之路。
因为利滚利 赌债越还越多
父亲活着的时候以“一分利”向一位亲戚借了近2000元钱,小敏的第一个还债人就是这名亲戚。2001年她走进了亲戚开的奶牛厂,事先约定白干一年活,管吃住,满一年债务结清。9个月后,亲戚见小敏太可怜了,就告诉她债已经还完了,如果她还在这里干活,包吃住一个月还给她100元钱。小敏考虑了一下,一个月100元钱根本不够还债的,她决定离开,去外面打工。
2002年初,15岁的小敏只身来到了长春。因为年龄小、又没有多少文化,小敏根本就找不到赚钱多一点的工作。即使是在小饭店打工,开始的时候连服务员也干不上,她一个月最多也只有200多块钱,除了日常开销所剩无几。小敏几乎每个月都要联系一下债主,告诉他们自己在哪里,已经攒了多少钱了,估计还有多久能把钱全还上。按照小敏的预算,再有最多三年所有的债应该都能还上了,可让她没想到的是三年过去了,债非但没有还清,竟然比原来还多。
小敏说:“我现在才明白农村的利滚利是怎么一回事,2分利的欠款,我三年还了近4000块钱,竟然连利息都没有还清。债主催得越来越紧,有一次我换工作没及时告诉他们,他们找到我,当着同事的面说我想逃债。我觉得压力越来越大。”
为安债主心 放弃异地创业
在打工还债的日子里,小敏遇到了一个令她心仪的男孩,男孩鼓励她,说会和她共同迎接各种挑战。男孩的亲属在外地给他们找了一个较为合适的工作,并打算把一个店铺给他俩经营。有一名债主听说这个消息找上门来,担心小敏去外地躲债。经过一次长谈,小敏最终选择了放弃这个机会。
她说:“那时我真的动了心。可考虑到一旦我离开,那些债主肯定会觉得我有意躲债。即使将来我赚了更多钱,我风风光光地回来,把大把大把的钱给他们,他们也会戳我的脊梁骨。在村里,我父亲已经把我们家的脸丢尽了,我不能再那样。”
律师解读
女孩不用再还债
让小敏背负六年“父债”是否合法?
长春律师事务所张树波说:“小敏的父亲去世时,她还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法定监护人,法律上并没有强制性规定她必须在那个时候进行还债。再有一点,‘父债子偿’的第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子女必须继承父母的遗产。替父母偿还债务时,法律规定要按遗产继承的数额进行等同的债务偿还,像小敏这样,从父亲手中接过了价值不足2000元的草房,那么她只要按这个草房的价格偿还债就可以了。按小敏的说法,她已经还了近4000元钱,已经远远超过了法律的‘父债子偿’规定,她可以不用再还债了!”
吉林《东亚经贸新闻》供本报专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