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康)离婚后还要找前夫包“二奶”的责任,这该怎么办?3月7日,在今年“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海口市的施女士专程到省妇联和海口市纪委求助,反映她的前夫符某(系公务员)在离婚前就涉嫌包“二奶”,并生了孩子,可施女士直到离婚后才得知实情。 她要为此讨个说法。
7日上午,省妇联在接访时,有一位特殊的上访者来求助。据施女士介绍,早在1998年,她与符某登记结婚,婚后几年中两人的婚姻生活相对平淡,相安无事。到了2004年至2005年之间,符某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即使回家也都是在三更半夜之后。施女士对符某的异常举动有所觉察,每当问起符某事由,符某总是找各种借口,并对施女士的态度越来越冷谈。施女士当时虽然有所怀疑符某有婚外情,但苦于没有证据,感到无奈。再后来,双方关系恶化,经常发生争吵。到2005年11月9日,施女士与符某办理了离婚手续。
施女士说,就在她们离婚半个月后才得知符某故意隐瞒了一个事实,也就是符某在半年前就与另一女子潘某在华海路一小区非法同居,并在2005年8月中旬生有一孩子,符某一直将此事隐瞒,直到施女士与符某协议离婚。
施女士说,当时离婚是因不知道符某包“二奶”的事实,如果早知,她怎么也不会轻易离婚。她认为符某在离婚前就有婚外情,也有孩子,已是事实重婚;现在虽然离婚,也希望有关部门为她讨个说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