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以前非常喜欢踢足球,还有自由搏击,当过兵的小伙儿,精力实在太旺盛了。可是现在,人也废了,女朋友也跑了。”春日的阳光下,郑玉玲满脸慈爱抚摩着23岁的儿子金正伟的头。两年前,郑玉玲听信别人的“介绍”把遭遇车祸的他转进了玉溪骨伤医院,最终的结果却是让他落下了终身的残疾。 尽管已经有权威的司法鉴定证明,原始的病历材料被人篡改过,但小金还是在一审中输掉了与医院之间的官司。
误入玉溪骨伤医院
2004年1月27日凌晨2时许,金正伟在自己的小酒吧打烊后搭乘妹妹的摩托车回家。途中摩托因擦撞隔离带而翻倒在地,他的左腿被重重压在下面。经玉溪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左股骨中上段粉碎性骨折。由于一时无法凑齐院方要求的上万元手术费,金母郑玉玲焦急万分。正在这个关头,朋友的朋友舒某找上门来,称他知道玉溪骨伤医院治疗骨折非常专业,而且,不需要做手术,只需要几千元,还绝对不会留下残疾。“病急乱投医啊,所以我就花5元钱把已经照好的X光片借了出来,拿到玉溪骨伤医院给院长李家彦看,他说不会有什么问题。”郑玉玲说,于是她就把儿子转进了这家民营医院,李院长随即按照承诺的那样,采取保守治疗方式,给儿子的断腿实施牵引术,并在大腿处包上了一大包草药。
壮小伙儿变残疾
“当时我觉得不动刀就能治好肯定是最佳方案了。”小金回忆说,实际上,转进这家医院成为了他人生中最大的一个“转折”——从一个生龙活虎的壮小伙儿,变成为一个走路都困难的残疾人。
刚住进来不久,医护人员就大量为金正伟注射200元一支的接骨针,“光这个针就打了一万多块”。然而,“不但骨折没治好,住院近半年,花费好几万的结果竟是把膝关节也拖得不行了,你看,现在顶多能弯成这种程度,30度,蹲都蹲不下去。”小金一边翻开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伤情已达六级残疾的鉴定报告,一边做了一个古怪的下蹲动作:右腿弯下后,他的左腿只能略微弯曲,并向前延伸,搭在一张小凳子上。
一审判决患者输官司
郑玉玲开始向有关部门讨要说法。2005年4月15日,玉溪市医学会得出结论:玉溪骨伤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虽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但并不构成医疗事故。不服的她随即又向云南省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由于她始终强调病历材料已经被玉溪医院篡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科技研究所对病历等材料中的笔迹进行了鉴定,结论是:“送检病历第67页诊疗方案处第4条的文字墨水与其他文字墨水浓淡不一……(此处)内容为添加所形成。”
拿到省高院的鉴定书,郑玉玲立即复印了一份交到省医学会。让金家人“意外”的是,省医学会专家分析后仍认为:1、玉溪骨伤医院在为患者金正伟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未违反相应的法律、法规及诊疗护理规范。金现存左膝关节活动力受限与左股骨中上段的延迟愈合有关,属股骨骨折保守治疗、长期骨牵引的并发症。2、玉溪骨伤医院所提供的医疗服务行为与患者如今的现状之间无因果关系。9月19日,省医学会作出结论:本医疗纠纷不属于医疗事故。
2006年2月17日,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以“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在履行医疗服务合同过程中有违约行为,原告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为由,宣告玉溪骨伤医院一审胜诉。
绝非偶然的个案
记者在玉溪采访期间,发现金正伟的遭遇并不是一起孤立的个案,与之同病相怜的患者还大有人在,并且,他们长期投诉的矛头均是指向同一家医院——民营的玉溪骨伤医院。
42岁的白世坤2004年6月因右大腿骨折住进玉溪骨伤医院,“一住就是一百多天,花了两万多。但最终下肢短缩,就是不对称的长短腿,右腿短了一截。他们原来说的是轻轻松松就能治好,没想到啊,现在变成残废了。”
据了解,目前共有21名与金正伟同样遭遇的患者联名讨说法,由于金正伟官司一审败诉,其他人对此均感到非常“意外”和“难过”。“我们都在看着金家,要是他们官司赢了,我们就打。要是他们都输了,我们再折腾又能有什么用?”(据生活新报)来源:扬子晚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