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天上午,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巢湖跨省贩卖假冒卷烟一案作出终审裁定:被告人陈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5000元;被告人雷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述海 本报记者 金学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