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每年有成千上万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由于种种原因,他们还不可能把孩子全部带在身边上学。绝大多数孩子成为“留守族”。由于这些“留守孩子”长期与父母分离,负责照顾孩子的农村老人大多数是文盲、半文盲,难以从体力、智力和德育上担负监管重任。 这些“孤独的花朵”缺乏呵护和关爱,心灵上受到极大的创伤,存在严重的心理障碍。尤其是缺乏对农村“留守孩子”的监管,这些“留守孩子”缺乏教育,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社会学家称为社会之痛。
正如有关专家指出,“留守孩子”问题背后是中国农民问题。早在1990年8月29日,我国就已经成为《儿童权利公约》的签约国,这就意味着我们必须严格遵守其基本原则,即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涉及儿童的一切行为,必须首先考虑儿童的最大利益;尊重儿童基本权利的原则,所有儿童都享有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应最大限度地确保儿童的生存和发展。每个儿童都平等地享有公约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农村“留守孩子”的教育成长问题,已经成为当前中国农村社会转型期的社会问题。应尽快建立关爱农村“留守孩子”的社会保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并发挥学校在关爱农村“留守孩子”中的积极作用,建立“留守孩子”档案和联系卡制度,加强沟通。同时要加强社区、村组和家庭的合作。鼓励社会创办“留守孩子”托管中心,为农民子女特别是“留守孩子”提供看护、兴趣学习等服务,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城市应为接纳“留守孩子”创造条件,为他们能和父母同在一个城市生活提供帮助。呵护“孤独的花朵”,应该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
作者:左崇年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