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大庆市的刘奇私自安装锅炉等炼油设备,因锅炉爆炸,致雇用人员死亡。近日,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刘奇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赔偿经济损失87030.40元。
2005年8月1日,大庆让胡路区的农民刘奇,在自家院内私自安装锅炉等炼油设备后,四处收购了四十多吨石油,并以每炼一罐油600元钱的价格,雇用何玉等人炼油。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奇私自安装无出厂证、检验证、合格证的“三无”锅炉,并非法炼油,让工人违章冒险作业,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生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