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启华
机场建设费是什么费?全国人大代表赵志全向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提交的建议认为:机场建设费的征收支配具有明显的垄断性、强制性、不公开性,具有“霸王条款”的种种特征,于法无据,本质上属于乱收费,应予以制止。 (新华社3月7日电)
近年来,对一些垄断性行业的不合理收费行为的质疑,时常见诸媒体。不少专家和消费者对这些于理、于法、于情都说不过去的强制性收费大加声讨,可“当事人”要么“王顾左右而言他”、要么任你开水烫、板砖拍,该怎么收还怎么收。
以机场建设费为例,公众早就质疑其合理性合法性了。前两年,一家媒体就发表过评论员文章《机场建设费征收算不算“霸王条款”》,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各大媒体纷纷转载,热评如潮。绝大部分读者表示支持,强烈要求相关部门解释理由。尽管如此,可有关部门规定,从去年9月1日开始,从境内乘飞机出行的旅客,机场建设费改为在购买机票时一并缴纳,收取标准维持不变。消息一出,舆论哗然。因为有新规定的出台,使机场建设费的征收进一步制度性固定下来,使公众长期以来要求取消该项收费的愿望落空。
正如赵志全代表所质疑的:机场建设费到底是什么费?如果是税费就应该向纳税人说明收取依据和使用情况;如果是捐赠,消费者应有选择的权利;而如果是投资,就应该有回报。而现在的情况是,乘客根本就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交这个费用。
收取这笔费用的依据是1995年有关部门出台的《关于整顿民航机场代收各种机场建设基金的意见》。法律界人士指出,依照我国有关规定,该意见属于部门职权范围事项的规章,即使收取机场建设费是合法的,也是行政征收,而行政征收的对象是负有法律规定的缴纳义务的相对人,搭乘飞机的消费者不是缴纳义务的相对人,要收也只能向航空公司收。更何况,按其规定,机场建设费专项用于机场建设。这些年来,广大乘客缴纳的这笔费用肯定是一个相当大的数字了,但这笔钱到底有多少?花了多少?花在哪里?我等交了“银子”的“上帝”是不知道的。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机场建设投资的多元化和部分机场划归地方政府管理,这笔费用是如何收支的,就更是一笔糊涂账了。
而另一个垄断性行业电信部门收电话月租费,就更让公众质疑了。安装电话时向运营商缴纳了安装费,打电话时向运营商缴纳了通话费,为何还要收取月租费?这一典型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之所以今天还在收取,就是因为要垄断行业放弃既得垄断利益,是难之又难的。据报道,仅在北京地区,电信部门每月收取的月租费至少就有4亿元之巨。在巨额利润面前,挨点骂又算什么。
无论是机场建设费,还是电信月租费,尽管其收取的理由站不住脚,但要把吃了多年的“肥肉”吐出来,确实是需要勇气的。需要呼吁的是,这种建立在部门利益之上的收费,其本质就是乱收费的行为,也该到头了。当然,要真正消除这些莫名其妙的收费行为,就得打破垄断,让市场对这些行为说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