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联合本报等10大媒体“3·15”携律师为您共同维权》连续报道5--
新闻背景
2005年11月11日晚北京奥运会吉祥物“五福娃”一亮相,大连市金州槐花味精厂厂长阎树锋就和代理商一起守在电脑前,于20时21分、22分、23分“抢”到了三个福娃的中文域名。
11月25日清晨,三个域名突然被注销。中午接到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简称CNNIC)发来的“审核未通过”的驳回理由。
由于对注销程序存在质疑,阎树锋要与CNNIC打一场“民告官”的官司。诉讼主体可能波及到国家信息产业部及北京奥组委。
北京海淀区法院受理此案,由于目前对诉讼主体有较大争议,法院的认定工作预计将持续一个月时间。
记者对话阎树锋
注册福娃域名 意在宣传大连
问:“福娃”掀起了一股注销相关域名的风浪,当时你想没想到域名会被注销?
阎:这是我的疑问之一。如果这种行为不合法,就应该有提醒措施,但在CNNIC网站上并没有体现。另外,从注册当日到注销正好间隔14天,如果对奥运会标志的中文域名注册,CNNIC有明文的审核规定,为什么注销信息要拖到审核期的最后一天通知?
问:你曾强调自己申注福娃域名的动机是爱国,但域名被注销后却和国家机关打起了官司,前后做法是否存在矛盾?
阎:中文域名是互联网上的中文门牌,能够直接识别企业的中文名字,因此商业鉴别价值和市场推广价值都不能低估。
我的动机完完全全是想把这个属于中国人的网络财富保存好,不要再发生让人措手不及或感到后悔的事情。我希望能用来宣传大连、宣传奥运会,提高家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但是我觉得不能因为我的目的是公益的,域名所有权就可以随意被侵犯。既然交易实际上已经成功,别人强行拿走的行为就是不对的。
问:你多次提到要通过打官司讨个说法,“说法”的焦点集中在哪里?
阎:整个申注过程给我这样一种感觉:我买了件外套,交了钱,虽然对方说不卖,但是我却可以穿上它,穿了一段时间之后,又被强行脱下来了。
“福娃”中文域名将被注销的消息早在申注成功之初便传了出来,但注册信息却一直挂在网上。即使CNNIC保持“暖昧态度”,但在撤销前起码该有个正常的告知程序,我也一直期待能与北京奥组委直接对话,以获准使用“福娃”相关中文域名的授权。但CNNIC对域名的注销来得毫无先兆,手法显得很不透明,我觉得他们(CNNIC)的工作程序存在一定漏洞。
问:对这场官司的胜算你有多大把握?
阎:胜败不是根本问题。作为一种网络产品,域名的买卖也应该有一套规范管理制度,一条起码的底线是公平竞争。
阎树锋的三大困惑
注册14天域名被注销
整个追讨“福娃”过程中的阎树锋,就是一个秋菊的翻版,甚至连台词都一样经典:“我就是想讨个说法。”
阎树锋30岁,留寸头,浓重大连腔,初中毕业,当过兵,自己开办了个二三十人规模的味精厂,电脑知识掌握粗浅,触网时间不超过两年,鄙视网上聊天交友,因为听说“端午节”的中文域名被韩国企业注册,就特别留意起奥运会吉祥物的域名。
当日乃至之后一段时间,抢注与福娃有关的域名、通用网址的单位何止千家,最终都没有躲过被注销的命运。阎树锋也一样。
其间,他给一些能想到的政府部门打电话求援,但都觉得没找对地方。他说自己每天的日子都过得提心吊胆,早上醒来第一件事情就是搜索一下“福娃”是不是仍然“归”自己。
2005年11月25日7时许,阎树锋习惯性地在CNNIC网站上输入自己申注的三个福娃中文域名,跳出的窗口显示:此信息不存在。
来自CNNIC的公告信息于中午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阎树锋委托的大连一网络企业,驳回理由只有一条:审核未通过。
CNNIC表态 注销奥运域名
让阎树锋感觉“窝火”的不是因为“欢喜落空”,他本来也没想好这些域名怎么用。他受不了一些媒体把他归为“投机者”。
更让他想不通的是,前段时间,尽管CNNIC公开表态,与奥运会相关的一切域名都将被注销,自己申注的三个福娃域名竟可以正常地指向网站,就是说,他可以以注册者的身份正式使用了。
域名未注销之前,他以个人身份两次向奥组委发送邮件,反复表白自己的爱国热情,既据理力争,也低声请求。尽管在法律界人士看来,他提出的理由生硬而单薄。
他强调自己注册福娃域名后,将不会用它们开通任何与商业有关的网站,只想为大连进行宣传,或者单纯地为奥运会做宣传。
阎树锋是一个商人,网上的福娃相关域名已经炒到8万元一个,这些背景下,他固执地想保留福娃域名,人们当然有理由怀疑他的公益目的。
域名被注销两天之后,阎树锋与律师就注销程序的不合法之处商讨。4天之后,双方签订合同,正式决定进京状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注销之前 未开听证会
这是一场行政诉讼,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是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组建的管理和服务机构,行使国家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职责,在业务上接受信息产业部领导,在行政上接受中国科学院领导。
目前,此案正处于起诉程序,北京海淀法院目前对诉讼主体的认定存在争议,阎树锋针对的诉讼主体是CNNIC,这个认定获得一部分支持;意见二是起诉其业务主管部门——国家信息产业部;意见三是起诉为阎树锋代理申注域名的大连代理商,属于民事诉讼程序;意见四是以不正当竞争法起诉北京奥组委。对于诉讼主体,法院方面仍在认定过程中,预计一个月之后将有结果。
阎树锋聘请的律师——辽宁书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程东说:“我们将顶住压力,不会撤诉。”
起诉状上,阎树锋的诉讼理由如下所述:被告作为法律授权主管域名注册的机关,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管理权。但是被告注销原告已经持有的域名而不召开听证会或类似的程序,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利。另外,原告申请的三个域名,在实体上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不应当给予注销。故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保护原告的合法权利。”
记者苏琳 实习生林芳
特别提醒
2006年消费维权法律服务月
日期
3月1日到3月31日
法律帮助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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