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履行政府职责时存在缺位、越位、错位现象,部分行政人员责任意识不强,一些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政府能够解决而又应该解决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群众遇到的难事互相推诿,态度冷漠。由于行政问责制度不健全、执行不认真,一些本该追究责任的人并没有得到追究。这些现象,与中央要打造责任政府的目标相背离,损害了政府形象,伤害着群众感情。 新华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