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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新华社
到3月10日24时提出议案截止时间,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共收到代表议案1006件。其中,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1003件,代表团提出的议案3件。议案数量比上次会议的991件略有增加。在这些厚厚的议案中,最让人眼睛为之一亮的是,有541件议案提供了法律草案文本,占总数的53.9%。
本次会议上,代表们对提出议案比以往更加重视,议案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代表所提议案基本上达到了案由案据清楚、方案具体的要求,并附有必要的说明。这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其他有关方面审议、起草有关法律草案提供了很好的参考意见。
七成议案来自基层调研
据了解,为了能够提出服务大局、反映民意、切实可行的议案,1500多名代表在会前长达半年的时间中,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形成议案认真做准备。
在提出的议案中,代表在会前通过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形成的有256件,占议案总数的25.5%;通过座谈、走访、征求意见等形式调研形成的有448件,占议案总数的44.5%;其他议案主要是代表结合本职工作,根据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来的,可以说是这些代表亲身实践的提炼和升华。
这次大会的日程中,首次专门安排了半天时间供代表团和代表讨论和提出议案。
深入的调研,充分的讨论,使今年的代表议案更具针对性、实用性,民意基础更趋坚实。
议案内容紧扣时代脉搏
翻阅代表议案,“自主创新”“农村经济发展”“资源节约”“社会保障与救助”等字眼不时跃入眼帘。今年的代表议案尽管与往年一样仍是行政法类、经济法类和社会法类议案所占比例较大,但具体内容却紧扣时代脉搏、反映时代特点。
上千件议案中,属于行政法类的333件,占议案总数的33.1%。属于经济法类的202件,占议案总数的20.1%。属于社会法类的127件,占议案总数的12.6%。属于宪法相关法类的117件,占议案总数的11.6%。属于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类的99件,占议案总数的9.8%。属于民法商法类的74件,占议案总数的7.4%。属于刑法类的51件,占议案总数的5.1%。另外,还有3件属于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事项的议案。
三大措施确保处理质量
据介绍,大会收到的议案将分别交由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各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后,将依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大会秘书处和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表示,今年,将采取三个方面的措施,认真处理好代表议案:
——有关专门委员会在审议代表议案时,邀请提出议案的代表特别是领衔代表参加会议,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凡要采纳的议案要补充列入立法规划;一时不能采纳的要向代表说明情况,以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代表议案列入立法计划后,在调研和起草的过程中,要请有关代表参加,把代表提出的相关议案文本内容和调研时提出的意见尽可能吸收到法律草案中去。
——在常委会审议法律案时,要邀请提出相关议案的代表列席会议,参与审议,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据新华社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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