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 关于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规范行为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分别研究办理
提案人: 于珍
内 容: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政府职能的转变,行业协会发展迅速,在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对行业协会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作用给予了高度评价。《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按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温家宝总理在去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坚决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市场和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的作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为行业社团组织指明了发展方向,也为政府职能转变和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
目前,行业协会在我国经济生活和国家宏观调控中的功能日益明显,开始受到各方面的重视。但支持行业协会发展的相关政策还不配套,发挥其作用的措施还不完善,亟待各方面进一步解放思想,共同努力,加快推进行业协会的建设和发展。对于行业协会的行为,政府也有必要加强管理,引导规范。
根据我国行业协会组织的实践和所面临的问题,建议当前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一、建立沟通行业协会和各级政府部门的联系渠道
现在行业协会与各级政府的联系缺乏法定的渠道和窗口,行业协会的重要意见、信息,难以及时送达相关决策部门。这种现象与行业协会在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充分发挥作用中应有的地位和要求是不相适应的。建议国务院办公厅、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办公厅、各职能委办局,明确一个单位,负责受理行业协会的报告和信息,使行业协会与政府的联系实现畅通。
二、政府的相关决策要征求有关行业协会的意见
政府在进行与行业有关的规划、项目审批和制定宏观调控措施等决策,以及制定市场准入标准、技术标准、行业资质、批准引资项目(包括外资项目)时,要征求相关行业协会的意见,加强决策的科学性,防止决策失当。应当把这项要求制度化,作为政府行政的必要程序。采取这项措施,有利于政府部门加快职能转变,也有利于行业协会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
三、政府要对行业协会的活动加强管理,引导规范为规范
行业协会的运作,引导其健康发展,政府要对行业协会开展的一些业务活动加强资质管理。由于我国行业协会组织目前总体上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在一些业务活动的开展上难免不规范,诸如:在社会上开展的技能和资质培训方面有时名不符实、收费过高;有的行业协会在进行企业或产品排名、评比、命名等活动时,超出了本行业的范围,或不具备从事该项活动的能力。这些都会在行业内和社会上造成混乱,引起各方面对行业协会的非议,败坏了行业协会的名声,对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环境和行业协会的成长都极为不利。这些问题的出现,根本原因在于政府对该禁止的没有设立界限,允许行业协会做的又缺乏度的标准,规制不清。解决这类问题,不宜采用搞运动式的清理整顿,而是亟需政府部门制定相应的规则和标准,明确行业协会进行培训、命名、评比等活动的资质条件,用规范的政府行为去规范行业协会。建议由国家发改委或国务院整规办尽快制定相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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