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 关于奥运会比赛场馆赛后发挥其作用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北京市政府研究办理
提案人: 吴幼英
内 容:
2008年奥运会就将在北京举行,这是全国人民的大喜事,我个人也为此而高兴和自豪。 但奥运比赛是很短暂的。比赛以后,这些花了巨资建造起来的场馆如何长期地发挥作用,现在就应未雨绸缪,有所打算。在此,特作下列一些建议,供有关部门考虑:
一、建议派一些人到已举办过奥运会的国家进行考察,借鉴他们成功的经验,竭力避免我们的失败教训。
二、对在建的场馆应考虑其多功能的作用,即除了可举行体育比赛外,还能在适当改动后派作新的用场,如可改作文娱演出,或作国际性、全国性的会展中心,使其常年使用。
三、今后全国的两会或其他的专业性大型会议是否可考虑在其中一些场馆中举行。如能如此,不仅充分发挥了这些场馆的作用,还可减轻北京市区的交通拥堵之压力。
四、有些场馆,特别是中心体育场,其周围可以用作旅游集散中心。有些场馆本身就可成为旅游景点。可以把08年的奥运比赛的实况,开、闭幕式等制作成全景式的影像在其放映,吸引中外游客前往身临其境,感受现场气氛,弥补不能亲自看08年奥运会比赛之遗憾。
五、当特别巨大的突发事件,如地震、恐怖袭击、化学品爆炸等发生时,有些场馆可作应急疏散中心,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六、当然最理想的是充分发挥体育场馆的自身功能,除了经常举办各种类型的赛事,满足人民群众观赏休闲的需要外,还应尽可能地向青少年免费开放,成为他们长身体、冶情操、增知识的圣殿。经济效益是要考虑的,但社会效益更应放在首位。这样,这些场馆也就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起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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