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组织形式是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保障。既然我们已从公社化的集体形式走了出来,实践也证明了“联产承包”能够有效地解放农村劳动力,国家据此基本上解决了吃饭问题,为什么这里还要重提组织化呢?这不是搞倒退么?不然,要想新农村有质的飞跃,农村生产效率得到更大的提高,必须实行有效的组织。
当年“一大二公”,农民“出工不出力”,再强大的精神力量也解决不了农民的实际物质需求。因此,当时的“组织化”是限制生产力发展的。邓小平将农民们受压制的创造力解放出来,农民积极性得到了空前的提高,才科学解决了吃饭问题。然而,建设新农村如果再沿用这个思路就有问题了。土地承包27年来,土地被分割成若干片,生产资料也被肢解了,基本建设无人问津,乡村污染加剧,科学种田无从谈起。笔者在山东农村调查发现这样一个例子,某偏远山村将一棵老梨树分给了7户,结果谁也不愿意养护,最后果树不结实。一家一户重复同样的劳动,自然是农民自己跟自己竞争,即使丰产也不丰收(现金收入)。土地承包最大的好处是农民们有了余粮。然而,低效的劳动,高额的种植成本,加上收入来源有限,农民还不能有余财。城乡差别越拉越大,就充分证明了在同样的市场经济大潮下,低效的“单干”机制,无法与分工明确的“工厂化”机制相抗衡。
在自然界,最高效的物质生产是植物的光合作用,还有固氮作用。这两个过程都是在常温、常压下,在毫无噪声、零污染排放的前提下进行的,人类至今还无法模仿。之所以植物有如此高的效率,就是因为植物各器官、各组织、各细胞、各细胞器、甚至具体到一些大分子都是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的。农民是掌握着最高效物质生产的社会群体,如果再加上动物生产,延长产业链,将这个链条一直与工业、服务业接上头,实现循环经济,降低生产成本、加工成本,何愁没有钱赚?农民不会给庄稼和牲畜发工资,但是庄稼和牲畜却为农民创造了成百上千倍的“剩余价值”,如果农民在自己的家门口就有工打,他被城里人“剥削”的“剩余价值”就可以返回自己的腰包,效益怎会不提高?
江苏华西村是全国农村走共同富裕道路的典型。目前,华西人年均工资收入12.26万元,是全国农民的41.8倍、城镇居民的13倍;每户村民的存款最低100万元。该村之所以有今天的辉煌,就是因为实行了有效的组织。华西村原叫华西大队,上世纪六十年代我国农村普遍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核算方式(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华西村实行大队统一核算,就比生产队多了一层组织化。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我国农村普遍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华西村顶着很大的压力还是实行大队核算。今天这种组织机制产生了巨大的效益。
如果说华西村是个特殊的例子,那么我们不妨再看看其它几个效益很好的村。分别有,高举艰苦奋斗和开拓创新两面旗帜,以产业与生态旅游重铸辉煌的山西大寨村;产业兴村的京郊第一村北京韩村河;走工业化集团道路的红色亿元村河南南街村;以市场兴村的上海亿元第一村上海九星河;改革先行者不断寻求新突破的安徽小岗村;实施高科技兴村的浙江花园村;因地制宜开发产业的云南福保村;着力打造浙江第一村的浙江滕头村;将旅游文化做大做强的江西进顺村。这些村的共同特点就是组织得到。就连最早提出“分地单干”的小岗村也重新组织起来了,可见组织化是大势所趋。组织起来的新农村集公司制、股份制、福利制等优势于一体,每个人的劳动都产生了更多的“剩余价值”,这些“剩余价值”都没有离开村,同样也没有离开他本人,因为农民已成为股民。试想,如果将企业分开,你家分一台机器,我家开走一辆车,看他们的效益还能不能实现?
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兴起过一场乡村建设运动。参加这一运动的学术团体和教育机构多达600个,建立各种实验区1000多处,其代表人物是梁漱溟和晏阳初。七八十年前,先进的知识分子就看出了组织起来的优势。那时候的中国乡村处于严重社会动荡之中,当时很多精力是与社会不安定和愚昧做斗争的。即便如此,他们还是充满了信心。乡村建设的核心内容包括乡村教育、乡村自卫、促兴农业、文卫建设。这一切都没有离开群体的力量,没有离开组织化。
八十年前的乡建运动,围绕提高农民物质和文化水平,将重点放在兴农办学上,通过教育使农民自觉,让农民自己去建设。乡村自治、乡村自卫、乡村教育、农业改良、农村金融、合作组织培育、乡村卫生事业以及风俗改良等,都是从实际出发解决农村的社会问题。在精神生活方面,提倡“德业相劝、过失相规、患难相恤”。有些做法至今依然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目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条件比当年要成熟的多。一是基础好,政治稳定;二是国家拥有应有尽有的农业技术和人才;三是知识农民也越来越多;四是农村基本具备各方面的实用人才。中国农村是个复杂的小社会,其中不乏能人和贤人。初级专业人才一经培训就可以胜任一些基础的工作。
新形势下的组织化,必须是分工明确、环环相扣、利益相关、伙伴与竞争关系共存,集公司制、股份制于一体的新型农业产业模式。国家应当鼓励一部分科研技术人员走进农村,用优惠政策吸引一些企业进入农村,走“城市带动农村”的道路。国家还要扶持一部分资金培养农业产业,培养龙头企业和“领头羊”,逐步引导农民自愿地组织起来。新农村组织化决不能搞“一刀切”,要让农民在看到好处的前提条件下,吸引农民自愿入股。国家要建立基于本地资源优势的各种类型的示范区,成功的示范区需要科学家、企业家、政府和当地农(牧)民的多方参与。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新型组织化不能伤害了农民的土地利益,但又要通过合理的公司机制使土地升值,从而使农民受益。
总之,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方式在于高度有效的组织化,希望得到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充分重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