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3月10日,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钮小明将一份建议再次确认后,郑重地交给了驻地建议议案组。这份建议,是针对发生在四川的一起国际仲裁案而提出的,希望国家相关部门能对跨国公司利用支配地位不正当获益的行为采取措施。 这份建议背后,是对国内企业缺乏国际合作经验而“吃亏”的担忧,是对中外合资合作中一些外方“双赢承诺”变为“单赢倾向”的警示,是对维护国家经济利益的强烈呼吁。
四川人大副主任剖解“百事风波”
钮小明代表的建议缘于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事件“百事仲裁风波”,而这个事件凸显了一些跨国公司趋向“先合作、后散伙”、只是确保自己“单赢”的“行为方式”。原四川省广电厅下属企业与美国百事公司合资成立四川百事,当初看起来曾是一件非常美满的“联姻”:1994年,总投资额1300万美元的四川百事公司正式成立,中方占股73%,这是中国唯一一家超过8万吨级大型的中方控股、中方管理的百事灌瓶企业。此后,从1997年到2002年的六年中,四川百事利税年增长率33.7%,利税总额达到3.49亿元,连续四年获得百事公司的国际质量管理奖。然而,就在这样一个“红火”的企业,却因为带头反对浓缩液涨价等,而与百事方面矛盾日深。2001年8月,百事方面以“审计不成”为由向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以下简称仲裁院)提出解除合作的仲裁请求,演变为轰动一时的“中国加入WTO第一仲裁案”。2005年1月26日,仲裁院依据牵强的理由作出裁决,提前终止百事公司与四川百事中方股东签订的《商标许可合同》和《浓缩液供应协议》。裁决下达当日,百事公司即单方面停止了向四川百事供应浓缩液,四川百事随即陷入困境:往日热产热销的景象不复存在,大量易拉罐、塑料瓶、销售终端机被废弃,三条投资1000多万美元的生产线基本停滞,原有职工只剩下不到三分之一。四川百事总经理胡奉宪在电话采访中说,现在离25年的合作经营期限还有13年,如果不撤销不合理的裁决,四川百事先期投入3亿元建立的消费需求和销售网络将付之东流,企业未来8亿元的预期收益将被完全掠夺。“这样一来,百事公司就独家得到了企业的控制权和销售市场,实现了垄断四川市场的地位,双赢的合作蜕变成一方单赢。”四川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副总裁张宜刚说。
企业要有效应对经济领域“洋官司”
“就这一事件,我曾经咨询过在此方面很有经验的专家和官员,他们觉得国内企业‘吃亏’在当初的合同签订上,没有想过这么远、这么细。”一些代表说,现在确实进入了国际贸易摩擦高发期,继温州打火机、福建石材、针织品争端等反倾销、技术壁垒类的“洋官司”后,怎样打国际商业仲裁又成为了企业全新的课题,需要企业有效应对。
不能让“百事仲裁”变成“恶劣判例”
在2005年两会上,就有政协委员针对“百事风波”提出过提案,支持四川百事请求最高人民法院撤销仲裁院不公正裁决,或不予以承认和执行。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行长白鹤祥认为,百事公司提出国际仲裁,实质是跨国资本趁中国加入WTO之机,利用中国法律和管理出现“真空”,加速进行掠夺性扩张。中国饮料协会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姜永煌认为,“百事风波”具有普遍的警示意义,它促使我们对一些制度进行反思和修补。“如果仅靠一个国际仲裁终止合同,百事公司的对价义务被无条件豁免,这不就是经济上的霸权主义嘛!”四川百事总经理胡奉宪在电话采访中对记者说,这是百事公司占领中国市场的策略,国际仲裁不能当这种行为的“助推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