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投资代养奶牛,月利10%!如此的“好买卖”让一千余人纷纷投资,可这个“奶牛养殖基地”却连一头奶牛都没有——结果,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这个由13人组成的团伙非法集资高达6500余万元。
指控:非法集资6500万
3月14日9时,这起受人瞩目的非法集资案在市法院1号大法庭公开审理,100多名市民旁听。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11月初,王文阁、张春华、王有春合谋在通辽设立“奶牛养殖基地”,准备在沈阳等地向群众非法集资,作为经营资金的来源。当年12月11日,王文阁负责领导非法集资(对外称集团董事长);由张春华在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了通辽群星养殖基地,并担任总经理;王有春担任经营部经理,具体负责非法集资。王有春找到刘春凤等12人作为骨干,并支付给他们所介绍他人集资金额的10%到18%的高额报酬。
经审计,从2003年12月至2004年10月,王文阁等人共非法集资6500余万元。其中,仅返还投资者本息5400余万元,而王文阁等人占有了1100多万元。这些钱基本被其挥霍和占为己有———用于个人购买土地、开办企业、建企业办公楼、厂房、买高档轿车及为非法集资做虚假宣传等。案发后,仅追缴回赃款、赃物415万余元。
手段:高利引诱宣传造势
该团伙以群星公司代养奶牛的名义非法向群众集资,他们印制了《奶牛散养培育入股托养协议书》,称投资者每投资一头奶牛,需交纳1.6万元,公司出场地,奶牛的所有权归投资者。奶牛饲养每两个月为一个周期,月利为10%———即投资1万元,两月本金、利息合计为1.2万元。
为了骗取参与群众的信任,王文阁等人相继伪造了一批“文件”,还私自加盖了通辽市开发区管委会等政府部门的印章,以此作为欺骗集资群众的文件资料。他们向群众谎称公司正在建立千头奶牛养殖基地,可进行牛奶深加工,生产奶酒、奶酱油,其产品市场前途广阔。
为达到造势目的,2004年3月20日,王文阁、张春华还举行了大规模的养牛基地奠基仪式,并发放事先准备好的精美宣传画册,还在当地报纸上进行了大量报道。通过一系列的虚假宣传,共有千余人次落入了他们设下的圈套。
三人被控犯集资诈骗罪
据主审法官介绍,此案案卷多达60本,法庭决定用3天时间进行审理。在第一天的庭审中,法庭集中对3名主要被告人进行审理,他们被指控犯有集资诈骗罪。
法庭上,被告人王文阁拒不认罪,在公诉人再三追问下,他才辩称:“成立公司说白了就是为了集资,成立后我都没过去看过。我当时没想过集资的后果会怎样,如果集资还不上,我和张春华商量了,就再注册个公司,把资金转移,减少风险……”被告人张春华同样对所指控的集资诈骗行为不予承认:“我没有诈骗,钱最后也没进我腰包,我就是想实实在在地做生意。”而被告人王有春对指控的非法集资犯罪供认不讳。
另10名被指控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被告人,将在今明两日受审。(周贤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