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大连市劳动保障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再就业工作,大连市出台了《大连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大政发[2006]19号),对原有政策做了延续、扩展、调整和充实,覆盖面更广,扶持力度更大。
五种人可获优惠证
在原有四种人的基础上,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城镇集体企业离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发放《再就业优惠证》。
双险补贴对象增加
从2000年开始,大连市陆续出台相应政策,先后将到2001年底和到2004年底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纳入养老和医疗保险补贴范围,减轻他们的个人缴费负担。新政策出台后,我市将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也纳入“双险”补贴范围,即对2007年底前,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灵活就业后,本人申报就业且养老保险按18%比例缴费的,财政按上年市社平工资60%的10%给予养老保险补贴。医疗保险按当地上年社平工资和当地政府的缴费比例给予全额补贴。
岗位补贴范围拓宽
在原列入省2003年公益性岗位计划、省2004年岗位开发计划的大龄失业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不变的基础上,大连市将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的补贴范围扩大。凡是用人单位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就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0%享受岗位补贴,同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时间暂定3年。
职业介绍免费服务
新政策出台后,除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外,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和进城登记求职的农村劳动者都可以在就业服务机构获得免费职业介绍服务。
小额贷款范围扩大
新政策出台后,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对象由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扩大到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和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微利项目由原来的19项扩展到25项。具体为:家庭手工业、种植业、养殖业、修理修配(汽车修配除外)、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小饭桌、小卖部、搬家服务、钟点服务、家政服务、社区卫生保洁服务、社区商业服务网点、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中介服务、咨询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
税收优惠定额减免
原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数量达到其员工总数一定比例的,可按规定部分或全额免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全额免税。新政策出台后,企业招用人员实行定额减免,具体为企业新增岗位新招用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每年定额减免税收4800元;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每年限额减免税收8000元。(新商报)[编辑:杨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