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3月16日电 (汤新颖、陈冀)广州市12315消费者投诉中心公布了包括燃气、赠品、中介、维修、短信、邮购在内的“十大消费陷阱”,其中冒名派单、掺杂使假的“燃气陷阱”位居榜首。
据了解,一些地下燃气站假冒知名燃气公司之名,通过派发宣传单低价吸引消费者,以掺杂使假、短斤缺两等手段牟利。 这种现象在燃气价格上涨、供不应求时尤为猖獗。
商场“返券”陷阱防不胜防:每逢节假日,商家纷纷以“买满100送50”“买满200返80”等口号促销。但等消费者拿到这种现金卷后,才发现现金券“只限服装、皮具柜台使用”等,有的甚至大部分柜台不参加返券活动。
“赠品”陷阱和“免费”陷阱也令消费者深恶痛绝。部分商家以“赠品”为诱饵开展促销,而所谓“赠品”有的是仓库的积压品,有的是劣质品、冒牌产品、“三无”产品,甚至是过期变质食品。同样,商家如在街头派发免费拍艺术照、免费美容等宣传单,但当你化妆到一半时会被告知粉底和假睫毛需付费,价格一般是几十元,这时你到底是用还是不用呢?
在一些家电维修行业则出现“维修”陷阱。在其广告宣传单中夸大规模和资质,在维修过程中虚列修理项目乱收费,使用伪劣零配件或偷换原材料、原配件。此外,通信服务运营商利用短信对手机用户设置陷阱,收取梦网或短信套餐费用。
饭店餐馆在促销广告中布下“餐饮”陷阱:宣称节日期间一律打五折或八折不等,但结账时才发现并非按全单打折计费,理由是海鲜、酒水以及“送”上的餐巾纸、饭前小食均不参加活动。
不法商家在报刊上刊登虚假广告,引诱异地消费者通过邮局或银行汇款,低价购买手机、照相机、手提电脑等高档商品,但消费者往往根本收不到货品或收到的货品不是自己所要的。当工商部门着手调查时,才发现商家宣称的邮购公司根本就不存在。
另有不法商家以提供拍广告机会或介绍进入模特行业等为诱饵,与有意者签订为期一年或两年的合同,骗取报名费、签约费和形象推广费等;然后就以“暂时无广告机会”为由推搪,待合同期满就携款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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