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支荣)低出生、低死亡、低自然增长,这是我市“九五”以来呈现的人口增长特点。那么面临这一变化,桂林计划生育工作又又什么变化?记者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我市从2001年开始,进行了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建立起了一套以人为本的新机制,已取得初步成效。
在农村积极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主要依靠村民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变“治民”为“民治”,也就是以行政手段为主的工作方法转变为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即在原村规民约的基础上,增加流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以及育龄妇女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据统计,2005年全市农村开展计生村民自治的村1672个,占村总数的100%,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流动人口一直是计生管理的重点和难点。桂林市有流动人口近60万,其中流出人口40万,流入人口20万。为此,我市在七星区、平乐县分别试点流入人口“旅店式管理”、流出人口“协议式管理、亲情化服务”管理服务模式。试点几年后取得较好成效,如2005年七星区婚育证明的验证率由过去的30%提高到85%,流入人口违法生育比上一年减少31例;平乐县外出人口95%以上都能按时参加当地的妇检并及时回寄妇检报告单。目前,这两个新模式已经向全市进行了推广。
政策利益导向方面,我市规定:夫妻双方是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其小孩中考时,可加10分。到目前,已有3654名独生子女户、双女户的孩子受益。今年我市还要实施计划生育公益金管理办法,对农村独生子女死亡、伤病残及计划生育特困家庭进行救助,帮助其解决或缓解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和压力。
同时,各县(区)还积极开展奖励扶助的“自选动作”。兴安县试行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统一缴纳每人/年10元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金;秀峰区对年满60周岁的实行计划生育居民,按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10%发放养老金;象山区对主动落实放环、结扎措施的居民、农业人口除给予营养补助费外,还分别给予物质奖励;对农村双女结扎户家庭给予一次性500元补助,女孩考上大学的给予一次性助学金2000元。阳朔县对农村奖扶对象提前10年发放奖励扶助金,直至与国家的奖扶政策接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