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国英通讯员晓秦)我省水利系统严格履行财务审计职责,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了水利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去年共完成水利审计任务11项,涉及资产1.5亿元,涉及资金670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75.5万元,核减工程投资281万元。
去年以来,我省水利系统积极开展内部财务审计工作,通过制定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前移监督关口、加大稽查力度,对全省水利资金及国有资产进行严格监管,为确保“资金安全、工程安全、干部安全”起到了有利的保障作用。在短短一年时间里,他们先后制定修订了加强财务集中统一管理、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基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管理等11个制度和办法,为财务审计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对水利专项资金和重点建设项目,他们从工程立项、资金拨付、使用管理等多个环节进行审计稽查,杜绝各类不合理支出,坚决防止和纠正挪用、侵占水利资金等问题,全年完成水利审计任务11项,挽回经济损失75.5万元,核减工程投资281万元。另外,按照国家财政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和要求,积极配合财政部门,逐步推行了国库集中支付、部门预算、财政采购三项制度改革;按照省政府和省纪检委、财政厅、监察厅有关要求,制定了会计委派制管理办法和具体安排意见,确定通过两年时间,在省直5大灌区、水文局、三管局、设计院等8个单位内部全面推行会计委派制,实现水利资金规范高效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