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以前是单位买了东西后,到政府采购中心审批、办手续。现在只要向采购中心提出申请,采购中心就都办了,而且又快又省钱,还避免了有些人从中吃回扣。”黎城县的一位干部说起该县的政府采购中心直竖大拇指。据统计,黎城县去年以来政府采购预算2671.12万元,采购金额2368.69万元,节约资金302.43万元,节约率11.32%。
黎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刚成立时由于人手少、业务生,为图省事,让单位自行采购,然后审批了事,各方意见很大。现在则是采购行为严格按照采购法进行,采购过程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保证了采购单位把钱花在了刀刃上。采购种类由当初仅有的货物类逐步扩大到了服务类、工程类等,采购对象由县直扩大到了乡镇,资金从预算资金扩大到了自筹资金。
同时,该县还大胆创新,针对打印机、复印机、计算机等通用性办公自动化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启动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度,极大地方便了采购单位,降低了采购成本。采购办的同志经常上门服务,不断提高采购质量,并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定点加油、汽车维修以及单位违规采购等问题,会同县人大、技术质检等相关部门对全县政府采购定点服务场所进行了专项检查。一年来,纠正违规采购31笔,累计金额315.58万元,涉及采购单位17家,减少违规采购金额413.95万元,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秩序。
(刘宇 汪旭东 常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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