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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宋抗议选举不公,被陈水扁说成是搞“政变”,因此两人将陈水扁告上法庭,法院去年判连、宋胜诉。(资料图片)
人民网3月20日电 台北地方法院去年判决连战和宋楚瑜控告陈水扁“柔性政变”说一案胜诉,陈水扁不满判决结果而提出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日对此案进行审讯。双方律师就原审程序是否有违误、“七日政变”和“柔性政变”是否不同等问题攻防,陈水扁的律师林志豪当庭提出“柔性政变”内容密封文件,并声请传唤前国民党主席连战等人作证。
据悉,陈水扁于2004年底在一造势的场合中表示,2004年三月“总统大选”之后,有老将唆使现任高级将领辞官或是住院,企图推翻扁“政府”,后来又在民进党中常会表示,“柔性政变”也是政变。连战和宋楚瑜为不满陈水扁提出“柔性政变”和“七日政变”说,影射两人卷入政变,损害两人名誉,因此两人联手向陈水扁提起民事诉讼。2005年12月间,台北地方法院判陈水扁败诉,须赔偿连战和宋楚瑜各新台币一元,且应在台湾《自由时报》等报头版,以二分之一版面刊登道歉启事一天,经陈水扁提上诉,今天二审首次开庭。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高院”今日首审此案,陈水扁的律师林志豪表示,原审程序上有违误,“七日政变”和“柔性政变”不同,且双方在原审过程中没有对“七日政变”和“柔性政变”是否相同主张攻防和进行辩论,但原审却为“七日政变”和“柔性政变”定义为何再开辩论庭,且承审法官在判决书和道歉启事中,直接在“七日政变”一词加上括弧“即柔性政变”。
他指出,原审裁定再开辩论庭等于是为连战和宋楚瑜“铺桥造路”,违反法律上的“不干涉”原则,另外,“柔性政变”所指对象是退休将领,他有简报资料证明连战本身曾发表不要栽赃给退休将领等语、亲民党秘书长秦金生也曾提过“七日政变”和“柔性政变”是风马牛不相及。
他表示,若连战和秦金生能证实在简报上有如此陈述,则不请求他们到庭,若他们不承认,则声请院方传唤两人到庭应讯。
林志豪并当庭提出有关“柔性政变”内容的密封文件,他指出,文件内容有明确的人、事、时、地、物,可能涉及第三人职务和隐私,请承审法官审酌是否公开。
连战和宋楚瑜的律师李复甸则表示,原审程序并没有问题,“七日政变”即是“柔性政变”,也就是“政变”,双方曾提出书状作攻防,原判决没有突袭问题,另外,陈水扁演讲内容所指泛蓝,在一般民众认知就是指国民党、亲民党,当然和身为党主席的连宋两人有关,陈水扁所言仍然是指连宋两人发动政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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