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渭南讯(记者李红)大荔县一青年在街边等人时遭到群殴,随后他被一辆警车拉到了大荔县巡特警大队,在巡特警大队的一间办公室里,孙杰再次遭到警务人员殴打。此事发生后,渭南市政法委将此案列为督办案件,渭南市公安局领导也非常重视此事,责令渭南市警务督察处联合大荔县公安局警务督察队对此事进行调查。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渭南市公安局宣传处,看到了渭南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的一份《渭南市公安局关于大荔县公安局个别巡警殴打孙杰的情况报告》。报告中称:经调查查明,2006年3月11日晚,身穿警服的崔飞邀本队协勤靳明华、荣峰等人去歌厅唱歌、喝啤酒。后来,大荔县下寨派出所协勤警党永军也来到歌厅。21时许,崔飞在楼梯口与三四名男青年相撞,对方将崔飞殴打后逃离现场。崔飞气愤不过进行追赶,后以为是正在骑摩托车的孙杰打了他,便将孙从车上拉下,在孙腹部蹬踏,后又租车将孙拉至偏僻的姚家巷殴打。闻讯赶到现场的巡特警大队协勤警马战、孙江等人用本队“陕08459警”车将孙杰拉到巡特警大队。党永军、崔飞赶回队后,在三中队办公室再次对孙杰进行殴打。23时许,闻讯赶来的中队长李金海查看了孙杰的伤情后,派人将孙杰送往医院。调查中发现,3月11日晚,崔飞确实被人殴打,打人者身份尚未查清,案发时,孙杰等人正在吃饭,并未在歌厅出现过,因此,不存在殴打崔飞的问题。
渭南市公安局对此事进行了处理:对崔飞、党永军分别行政拘留10日,并予以辞退;巡特警大队值班领导停止执行职务,并给予纪律处分;巡特警大队主要领导向局党委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县公安局分管巡特警大队工作的领导在局党委会上作出检查;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纪律作风整顿,以加强对协勤警的教育。
当记者告诉孙杰渭南市公安局的处理结果后,孙杰对处理结果很不满意,他告诉记者,大荔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在推托责任,当天在姚家巷打他的人约十七八个,其中身穿警服的有七八个人。被警车拉到巡警队后,又有十三四名身穿警服的巡警再次对他进行了殴打。
究竟谁还参与了殴打孙杰?对此,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