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合川市建设委员会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城镇规划建设审批和管理行为,完善开发建设项目配套设施,提升合川城市挡次和品位,以适应建设渝西北区域性中心城市的需要,从2005年2月20日开始到3月底,该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城镇规划建设管理集中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规划建设审批和管理行为更加规范。将规划建设行政审批与实施过程的管理分离。对审批各环节严格实行三级把关,同时对违规审批行为实行行政问责制,进一步规范了审批和管理行为。二是规划建设办件更加高效快捷。将规划建设办件程序由14个简化合并为10个,建设项目的办件时限,由法定时限212个工作日,减少为38—61个有效工作日,进一步提高了办件效率。三是开发建设项目配套设施更加完善。督促项目业主限期完成了人行道硬化、行道树栽植、路灯安装等尚未完善的配套设施建设。四是建设行业作风进一步好转。公开了规划建设办件程序和时限,做到了“阳光操作”;建立了服务专线,由规划、建管、质监安全等科站确定专人,负责全程导办和咨询服务;向服务对象发放《项目服务跟踪卡》,由服务对象对规划建设办件及项目管理作出具体评价,有效纠正和遏制了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建设行业作风明显好转。
这次集中整治,合川市建委高度重视,制定了整治方案,落实了整治责任,明确了方法步骤,采取了有效措施。整个整治由建委统一组织领导,规划局、市政科、建管科、住房建设科具体实施。整治范围以主城区为主,逐步延伸到建制镇,包括所有的已竣工项目及在建项目。集中整治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全面清理,分步整改,完善建设项目配套设施。一是对主城区已竣工项目和在建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所有项目进行了梳理排查,召开了涉及的项目业主及建筑企业负责人会议,找出了规划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了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及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限期整改的方案。目前,存在突出问题建设项目,绝大部分已按整治方案要求完善了配套设施建设。二是建制镇已竣工及在建项目的清理排查工作,正在按计划分期分批进行。
第二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规范规划建设管理行为。首先,完善制度。建立完善了四项制度,主要包括:建立完善了规划建设方案审查制度、规划建设方案审批制度、规划建设实施管理制度、规划建设竣工验收制度。其次,加强管理。严格把好了“四关”:第一,把好了规划建设方案审查关。严格按照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要求,来审查每一个规划建设方案,并注意审查规划建设方案的相邻关系及整体协调等方面的内容。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票决制。第二,把好了规划建设方案审批关。一是注重方案的一致性。做到了建筑设计方案、施工图等与规划建设方案相一致。二是实行分级负责制。规划方案和建筑设计方案由相关科室审查会审,并由技术负责人签字,报送主任联系会审查会签后,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第三,把好了规划建设实施管理关。按照《合川市建设项目规划建设过程管理实施细则》,实行审批与监管分离,规划建设审批后的实施由后期管理体系负责。坚持三制:一是限权制。后期监督管理人员,只有实施监督管理的义务,没有自主调整及变更的权力。二是会决制。对发现的问题处理及确需调整更改的事宜,必须通过联席会议方式,集体讨论,会议决定,任何个人都不能擅自表态调整或变更。三是巡查制。后期管理坚持巡查制,后期管理人员坚持作业面在现场,切实加强现场监督管理。第四,把好了规划建设竣工验收关。竣工验收严格按照审查、审批及调整变更的方案进行。规划、市政、建管、村建、质监、安全等科室站密切配合,互通情况,并采取定期联席会议等方式交换了意见,联合把关。
第三步,加强督查,严肃纪律。依法管理城镇规划建设。为使这次集中整治工作不走过场,真正落到实处,合川市建委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组长的集中整治督查组,抽调了具有规划建设管理专业技术和经验的3名人员为成员,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规划建设审批、实施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在建委党委会或主任办公会上通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和事提出相关的处理意见,并给予相应处理。(合川市建设委员会供稿)(蒋静李江全)
来源: 2006-03-22 09: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