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研究制订校车管理办法
本报讯(记者郭少峰)昨天,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助理巡视员郑增仪表示,中小学和幼儿园校车不许租用个体车辆,而且校车在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园的孩子时必须有老师陪同。
郑增仪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教育部目前正会同有关部门在制订有关中小学以及幼儿园的校车管理办法,将对校车车况、驾驶员资质、校车管理员等做出必要的规定。
郑增仪说,中小学和幼儿园校车可以为学校自购车辆、租用社会上有客运资质的运输公司车辆,但教育部禁止中小学和幼儿园租用个体车辆。
郑增仪说,校车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孩子上学和回家,学校如果提供这项服务,则可以根据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适当地向学生收取一定的服务费。《新京报》新闻热线:010-63190000、010-96096333